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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枣庄4月28日讯(记者 孟令洋 通讯员 孟衍)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市中区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就进一步强化区乡两级财政部门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六项措施。
《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中区财政局把专项扶贫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做到财政投入与扶贫任务相适应,加大了资金保障力度。
市中区财政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专项扶贫资金,已明确到镇街的,区财政于15日内拨付至镇街财政所。同时,市中区财政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涉及区级的支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及时对项目单位资金拨付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资金拨付申请,审核合格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镇街财政所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于5个工作日内分解拨付到经管站或账户,并书面告知镇街扶贫部门。
市中区财政会同区级扶贫部门,定期调度、通报镇街及区级资金使用单位扶贫资金支出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尽早发挥效益。同时,加强了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各项扶贫检查工作。
此外,市中区财政局积极参与项目管理。按照区政府部署安排,配合扶贫部门编制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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