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枣庄交巡警公布2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2017-08-1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姝华

  大众网枣庄8月14日讯(记者 孙姝华)14日,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公布了2017年第四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6人上“黑榜”,同时,还公布了2起终生禁驾的典型案例,呼吁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1:交通事故逃逸 21年驾龄难逃终生禁驾

  第一起事故发生在2015年11月6日,当天晚上19时,21年驾龄的老司机李某某驾驶着鲁D**699号小型轿车外出办事,虽然天色已晚,但李某某认为自己有多年的驾驶经验,开夜路不是问题。李某某就驾车行驶在山亭区汉诺路上,当他沿汉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玄武路十字路口东侧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天色较晚,加上李某某的车速控制不当,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和乘坐人田某某均被撞伤。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李某某已被吓蒙,“是救人还是趁着天黑没人看到走人?”慌乱中李某某选择了驾车逃逸。最终,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于2016年8月29日,被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2:货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 致一人死亡

  第二起事故发生在2016年10月17日,事发当天,张某像往日一样,驾驶鲁D**7B5号轻型自卸货车外出发货,当天下午15时许,当张某沿24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31公里500米处,因未控制好车速和保持安全距离,撞上了与同方向行驶的康某驾驶的鲁D**46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导致康某及乘车人李某某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慌乱中的张某驾车逃逸。经检验鉴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康某头部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并于2016年11月6日死亡。

  经调查,张某存在驾驶轻型自卸货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3月9日,张某被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处罚。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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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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