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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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枣庄2月27日讯(记者 袁鹏)近日,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公布了两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2017年7月13日22时许,夜色幽暗,滕州的高本川骑着电动自行车外出,当他行驶到姜屯至庄里公路的高庄村路段时,突然想到有要紧要办的事,于是将电动自行车停在路边,并坐在车上拨动手机,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这一举动却引来了“杀身之祸”:滕州级索镇的赵序垒驾驶车号为鲁D**738号小型面包车外出办事,当他沿滕州市姜屯至庄里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高庄村路段时,因心里想着要办的事,再加上当时视线不好,没能及时发现停坐在路边电动自行车上的高本川,于是引发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赵序垒看看已经损坏的车辆和躺在地上的高本川,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拥有15驾龄的老司机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怎么办,是逃跑还是救人?”杂乱恐惧的思绪让赵序垒错误的选择了交通肇事逃逸,于是赵序垒慌乱中扔下高本川,迅速驾车消失在夜幕中。
经调查,赵序垒存在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12月8日,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的处罚;2018年1月12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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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记者了解到,为更好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研究出台了《关于服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