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枣庄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仅限本人名下车辆

2018-04-1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枣庄4月11日讯(记者 袁鹏)11日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知,自今日起,枣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只能处理驾驶人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了。

  按照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知,为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非法牟利行为,堵塞机动车违法处理漏洞,省公安厅对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进行了系统升级。自今日起,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只能处理驾驶人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需到人工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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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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