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某热电公司财务人员挪用公款315万被当庭宣判

2020-06-08  来源: 市中区检察院 作者: 市中区检察院

  近日,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邵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邵某自愿认罪认罚,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采纳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邵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9年7月6日至11月18日,被告人邵某利用担任枣庄某热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财务部工作的职务便利,将本公司收取的面值共计315万元的31张银行承兑汇票私自进行贴现3094200元,用于通过手机注册的发条娱乐等多个网络APP进行博彩活动及归还之前在重庆时时彩、大神娱乐网络博彩所欠债务,其挪用的315万元未予归还。

  案发后,被告人邵某在单位有关人员向其催要承兑汇票,无力偿还资金的情况下,主动投案,如实交待全部事实。(来源:市中区检察院)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达伟

责任编辑:孟令洋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