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纪委通报4起问题,多人违规受处分

2020-09-15  来源: 山亭区纪委监委 作者:

  近日,山亭区纪委连续发布两份通报。其中,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山亭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枣庄市第十一中学原校长陆峰违规报销个人手机通信费、发放值班补助问题。陆峰在任枣庄市第十一中学校长期间,于2016年12月将应由个人承担的2016年7月、8月手机通信费在校财务账中报销;2017年1月,违规发放了上年暑假期间12名值班教师的补助。2019年8月,陆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城头镇荒沟村党支部书记张保伦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豆油、月饼问题。2017年6月,张保伦在任城头镇荒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村干部商议决定,于当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会议上向参加组织生活的38名党员发放豆油、月饼,并以“七一建党节党员活动经费”名义在村集体财务中报销。2020年2月,张保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党员将违规领取物品以现金形式退还给村集体财务。

  山亭区纪委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1.凫城镇西凫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邱军涛违规将本人应承担费用在村集体财务中列支等问题。2018年6月,邱军涛在任凫城镇西凫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镇财政拨付妇女儿童家园建设工程资金采购滑梯之机,安排供货商虚开发票,将部分虚开金额用于偿还个人欠款。邱军涛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8月,邱军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徐庄镇水门口村党支部原书记刘苓伍在旱厕改造工作中克扣村民人工费问题。2017年10月,刘苓伍在任徐庄镇水门口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实施旱厕改造工程,刘苓伍隐瞒施工方与其口头约定由该村村民挖各自化粪池基坑,施工方按每个基坑100元支付村民人工费的事实,将施工方支付的人工费计入村集体财务,并用于村集体开支,未发放给该村旱厕改造工程的村民。2020年7月,刘苓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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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达伟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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