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重型半挂转弯撞上三轮车 1人当场死亡

2020-11-2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孟祥新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殷田 通讯员 王晴 枣庄报道

  9月20日9时10分许,峄城区阴平镇小石泉村北路段发生一起车祸,致1人当场死亡。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峄城交警处了解到9月20日9时10分许,李洋驾驶鲁DC1788号鲁DEF60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道路由南向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适遇王成兵驾驶的时风牌正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偏南行驶至此,半挂车发现险情采取制动措施并向左打方向避让,制动避让过程中半挂车的牵引车的右前部分与三轮车前部接触发生碰撞,碰撞后三轮车发生顺时针旋转,旋转运动过程中三轮车左侧又与半挂车的牵引车右前部及半挂车的右侧接触发生碰撞,随后三轮车车架前部及后部分别滑移运动至最终停止位置,半挂车则继续向前制动滑移运动至最终停止位置,事故导致车辆损坏,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成兵当场死亡,正三轮摩托车乘车人段本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综合分析认定,鲁DC1788号鲁DEF60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李洋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李洋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使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

  涉事车辆的所有人枣庄祥安物流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未对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有效监督管理,对挂靠其公司名下的车辆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从而使驾驶员思想麻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较大事故安全隐患,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枣庄祥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责任心不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其公司所属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开展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等问题,后我局将该公司的违法信息抄告给峄城区交通运输局,峄城区交通运输局下达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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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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