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张达伟
责任编辑:孙姝华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印发《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的补偿。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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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枣庄市交警支队联合大众报业·海报新闻专门制作了一组主题海报,展现了枣庄交警队伍中疫情防控、事故处置、安全宣教等不同岗位的交警形象,展示了枣庄交警队伍忠诚履职、甘于奉献的时代风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