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最高100元!枣庄出台这项补贴政策

2021-05-12  来源: 枣庄人社 作者: 李婷婷

  为进一步扶持新业态领域行业健康发展,枣庄市出台《枣庄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鼓励引导新业态平台为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水平。

  一、补贴标准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二、补贴平台范围按照《细则》规定,本次补贴平台范围为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三、享受人员范围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

  四、补贴方式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度申报拨付一次。

  五、申报程序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新业态平台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枣庄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机构注册地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由所在新业态平台代为申请,对于在不同平台就业的同一灵活就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新业态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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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枣庄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

  2.枣庄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附件

  3.枣庄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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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达伟

责任编辑:王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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