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

2021-11-1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钟雯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钟雯 枣庄报道

  11月12日,市中区深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取实效新闻发布会在市中区档案馆第三会议室召开。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议上,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2021年市中区深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简环节、减材料,不动产登记“少跑腿”。进一步简环节,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由4个环节减到3个环节。各类登记业务办结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96%以上。2021年至今共受理登记49890件、为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服务125人次、延时服务264人次,提供“绿色通道”快速领证2167人次、系统延伸到银行办理登记15719件。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实现交房(地)即办证工作常态,目前已办理交地即办证8宗、交房即办证1个小区604户。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加快实现“不见面办理”。目前,我区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打通“全省通办”、“跨省通办”通道。不动产登记系统向签约的13家银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通延伸,各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可以直接在银行网点办理,实现登记“不见面就能办理”。提高便民利民水平,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协同办理。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增设水电气热服务窗口,对二手房登记申请协同过户的,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以后,由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实行数据推送,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就可以同时办理、一次办结。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用地、规划审批流程。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是好项目,立项、环评手续齐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规、城规),就全力服务好项目建设,努力缩短办理时限,确保企业拿到地就可以开工。

  按照市中区委、区政府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致力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奋力冲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条主线,认真履职尽责,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不断促进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有新发展、再获新成效。

  随后,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1、记者:广大市民对不动产登记提出的“一窗办结”工作十分感兴趣,能否详细给我们介绍一下“一窗办结”?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马玉芳: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与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中区税务局联合开展“一窗办理”,建立“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业务联办”,推动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通过不动产税务联办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税费征缴“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核、部门并联办理、统一窗口出证”。

  具体操作为:在不动产登记市中分中心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将原本要在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两个部门分别收取的资料集中在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通过平台推送,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所需材料在两个部门系统内流转,由受理人员根据系统内税务核税的信息持POS机收取税款,所收税款凭证由税务平台生成电子证明,并即时发送至该业务受理窗口当次业务数据库,电子完税凭证可根据申请人需要打印,税收完成。业务推送审核后返回受理人员缮证、收费、发证,业务全程办理完毕。实现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并联审批,让群众只跑一个窗口提供一套材料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提高了办件效率和办事便利度。“一窗办结”的范围覆盖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及回迁房登记等登记事项。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结”由原来办事群众“多次排队递交材料、多窗往返缴纳税费”到现在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结合“一窗办理”,重组优化登记服务“一链办理”,着力打造登记事项“全链条”服务,将分散在多个部门需协同办理的审批事项进行“链条式整合”,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节约企业群众办事时间。

  2、记者: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以开展“山水林田大会战”为契机,全面提升枣庄市的品质和营商环境,请介绍一下市中区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邦:市中区坚持以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为契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以更高标准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2021年度市中区“山水林田大会战”总计30个项目,预计投资8亿元。包括休闲南山·山慢城凤凰绿道片区,大沙河碧水润城谭家河、沙河景观片区,大沙河碧水润城龟山景观片区,大沙河碧水润城夹谷山景观片区,绿满东城片区等5个片区和防火护绿保卫战。截至目前城区游园和口袋公园建设、两个河流治理工程和山体彩化工程等19个项目已完工,占总工程数量的63%,累计投资完成5.6亿元,完成全年投资额的70%。

  一要做好“护山”文章。大力开展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推进实施荒山绿化彩化示范工程、产业增绿工程,打造特色林果产业带,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双赢。市中区将34座破损山体纳入生态修复治理范围,对一级、二级保护山体安装界桩,计划三年全部治理完成。

  二要做好“治水”文章。保护水资源、确保水安全、优化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水资源保障。市中区将河流景观提升工程作为重中之重进行打造,实施全流域治理,沙河、谭家河不仅完成了河道治理,修复了湿地,还配套了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了绿色廊道,实现了治理一片、成效一片的目的。

  三要做好“兴林”文章。坚持城乡一体推进,加快实施城区绣绿、镇村兴绿工程,拓展绿道功能、丰富绿道业态,坚持全民绿化,科学种植、加强管护,为枣庄增绿添彩,全面完成了刘伶台绿道的建设。大力实施荒山绿化工程,今年通过“山水林田大会战”项目总计完成造林总面积3400亩,其中新造林1500亩,提升改造1900亩,新建沿河绿化200亩,提升改造500亩,新建绿色廊道20公里,完善21.8公里,湿地修复400亩等。

  四要做好“育田”文章。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大力推进两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持续稳定粮食生产。

  全区自然生态环境通过“山水林田大会战”项目建设明显改善。永安南部山区凤凰绿道周边大力实施山体彩化工程,栽植黄栌、红枫等彩色树种,打造多彩凤凰绿道山体景观。目前凤凰绿道山体红叶遍布,景色宜人,正是观赏红叶的最佳时间。

  3、记者:由于机构改革,原规划局职能转入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请问在项目规划手续办理上区自然资源局是如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作的?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规划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厚诚:2020年1月市级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权委托下放实施以后,为确保承接的事项真正接得住、用得好、管得牢、有实效,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组建市中区规划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市中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规划决策提供研究咨询,为全区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提供规划技术服务和支撑。截至目前,共处理城乡规划审查、审批件673项,为土地出让、划拨等工作出具规划条件154项,为规划界定、项目选址出具规划意见127项,进行违法建设认定227项。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8张,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2张,发放规划核实合格证34张。

  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加快流程再造打响“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

  一是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通过工改系统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是否单独进行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会同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

  二是精简审查内容。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只审查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设计。设计单位依据规划条件和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等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标明的建筑面积等技术指标与图纸所示相一致,并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联合承诺,不再复核建筑面积。建设单位报送的资料少了,应对的审查项目少了,我们审查的时间快了,审查的效率高了,甚至原本因核算建筑面积产生的失误也避免了。

  三是采取“豁免”制度。根据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枣庄市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豁免”项目清单》,将纳入“豁免清单”范围且未明确纳入规划管理范畴的六大类41小类建设项目,不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项目用地内临时建筑或构筑物实行备案管理制。对于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住宅小区和商业建设项目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可以作为办理规划方案审查的证明文件。规范明晰规划许可界限,破解项目开工难、审批慢等问题。

  四是推动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或社会投资小型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办理。对于社会投资使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新建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不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非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车间,不再办理规划建筑方案审查,采用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五是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应用方面,打破“信息孤岛”,成功通过工改系统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单位跑腿次数,消除同一事项在各单位各部门间的信息技术壁垒,做到前期审批规划方案共享,充分发挥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规划龙头作用。

  六是助力解决城镇居民住房产权、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三主动”靠上服务推进工作开展,主动联系开发建设单位,主动查找历史审批资料,主动研判项目存在问题,协助建设单位及属地镇街进行整改。通过完善规划手续,打通用地、建设、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办理重要环节,现已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42个住宅小区和9家民营工业企业,分别采取出具规划意见、补办相关规划手续、出具规划核实证明或者办理不动产登记“三同时”意见等方式,完善居民住房产权和企业土地房屋产权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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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袁鹏

责任编辑: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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