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交警:2022年第四批“五大曝光”情况公布

2022-04-2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牧远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袁鹏 枣庄报道

  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曝光“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22名,重点违法车辆43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19家(交通事故多发企业8家,交通违法多发企业11家),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1则。

  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8家):

  交通违法多发运输企业(11家):

  事故多发路段:

  四月份全市无事故多发路段。

  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四月份全市无终身禁驾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1则):

  2020年5月23日19时50分许,张某泽驾驶人力三轮车沿滕州市益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善南街道小王开路口处向东转弯时,与沿益康大道由南向北行驶李某全驾驶的鲁DQ**06号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张某泽受伤。随后,另一驾驶人王某彪驾驶鲁D6**Q7号小型轿车沿益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该事故路口掉头时,与受伤后倒在地上的张某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泽受到二次伤害。张某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全驾车逃逸。5月30日李某全投案自首。经滕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张某泽系因碰撞、碾轧致颅脑损伤、胸部闭合损伤死亡。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李某全负第一起事故全部责任,并涉嫌交通肇事罪。2021年6月10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随后李某全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8月31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李某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22名酒驾驾驶人作出了驾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对1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驾驶人依法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禁驾的处罚;督促整治多次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大客车、营运车;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

  酒驾人员名单(22人):

  近期,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围绕将于5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开展广泛社会宣传,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劝导工作,并制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进一步推动群众自觉养成骑乘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持续深入推进城市渣土车治理及“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持续推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农村地区常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客货混装、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警示教育,着力增强“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袁鹏

责任编辑:张达伟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