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祸从“货”起,货车超载酿事故

2022-06-2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牧远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潇繁 通讯员 佟玉峰 枣庄报道

  2022年06月11日11时许,刘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由西向行驶至事故地点处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董某驾驶鲁DE****(鲁DLD**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刘某某受伤。

  董某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规定。

  涉事车辆的所有人:枣庄金恒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未对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有效监督管理,对挂靠其公司名下的车辆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从而使驾驶员思想麻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较大事故安全隐患,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董某驾驶的鲁DE****(鲁DLD**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达30%以上不足50%,对董某驾驶超载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扣3分的行政处罚。

  枣庄金恒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责任心不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其公司所属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开展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等问题,后我局将该公司的违法信息抄告给峄城区交通运输局,峄城区交通运输局下达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抄告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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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袁鹏

责任编辑: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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