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能动履职 守护未来希望 枣庄市检察机关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司法“防护网”

2022-08-1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袁鹏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运峰 见习记者 张龙 枣庄报道

  8月11号下午,枣庄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枣庄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姜广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亮,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超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姜广俊介绍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依法监督立案;对应依法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纠正漏捕漏诉9人;依法提起二审、再审抗诉5件,均获得法院支持并改判。

  去年1月至今年6月,全市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9人、起诉343人;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6人。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逐案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对于监护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建议、支持撤销监护权。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兼具取证、救助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重回正轨。

  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鼓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进一步提升教育挽救效果。2021年以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2.8%。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借助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社会专业力量,着力提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效果。

  推动涉未案件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年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统一行使,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初步呈现有序、创新、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去年10月以来,全市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4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预防与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报告”实行每案必查机制。去年以来,全市通过教师、医生获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线索4个,均立案侦查。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涉及相关个人或单位未履行报告义务案件4个,对于没有履行强制报告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对个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约谈。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并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授法治课。两级院院领导、检察官共有108人担任127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职责,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协助学校开展安全管理和依法治理,加强未成年学生保护。去年以来,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法治进校园150场,辐射27万余人。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是如何深入贯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制度?

  张文亮: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严格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2021年以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2496次,开展法律援助351次,实现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全覆盖,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1208人,组织亲情会见164次,开展心理测试与疏导1053次。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大幅提高,为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依法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2021年以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171人,适用率达33.734%,同比上升175.8%。持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力度。2022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解决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407人。

  记者: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领域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超:全市检察机关注重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统筹一体、融合式监督的优势,及时发现个案背后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合力开展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治理,共同补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短板。去年9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4件,均在诉前检察建议阶段得到整改反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难点痛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全市检察机关着眼于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改造等问题,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着眼于解决校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着眼于解决校园周边市政施工不规范、治安及交通秩序等问题,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着眼于解决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问题,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着眼于未成年人文身的问题,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着眼于解决宾馆、电竞酒店、KTV等娱乐性经营场所等违规接待或接纳未成年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其中滕州市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上网实名制信息系统,实现对网吧执行情况无缝、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记者: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

  王超:全市两级检察院设立了2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5个未检办案组,创建了“蓝·荷”“石榴花”“翼云·心语”“榴花朵朵”“中兴·未检”等全省知名的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团队。通过召开联席会、专题讲座、发放明白纸、拍摄宣传视频、走进电台直播间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印制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资料820册,制作的短视频《牵着你的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微电影、课程《构建和谐家庭呵护幼苗健康》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等方式,督促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67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758份,帮助监护人提高责任意识和监护能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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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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