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达50万元! 滕州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

2022-12-0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武甜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武甜莹 枣庄报道

  12月7日,滕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走在前开新局 共建文明滕州”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专场。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滕州市已经累计发放举报奖励20件,兑现奖励资金10.4万元。

  据了解,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枣庄生态环境局也印发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个人送达;也可通过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110、12345市长热线、各级环保部门信访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属实,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10个档次,分别给予举报人最低100元、最高可达50万元的现金奖励。

  提前谋划、宣传先行。年初,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根据工作部署和通知精神,积极向市政府提交专项经费列支申请,确保了经费保障;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精神,提升了群众知晓度,也消除了举报人的担心和顾虑。

  督促整改、及时回访。针对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核实,依据法律、法规抓好高标准整改和回头看;并通过与举报人见面、电话沟通等方式,征求其意见建议,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梳理线索、应奖尽奖。在工作中,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指定专人认真梳理举报线索,核实举报问题,依据规定条件,及时与举报人进行沟通,提供银行账号和领奖办法,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划转到账和举报人信息安全。目前,滕州市已经累计发放举报奖励20件,兑现奖励资金10.4万元。

  下一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将持续深入抓好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去,下大力抓好与公安部门、新闻媒体的联动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积极力量与环境违法行为做坚决斗争,让环境违法行为暴露在阳光下、让环境违法行为人无处藏身,让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共同维护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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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武甜莹

责任编辑: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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