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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批服务局印发《关于加快解决服务业重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为企业提供保障服务,协调解决制约服务业重点项目竣工运营的困难问题,推进项目早建成、早运营、早见效。
《通知》明确了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范围和条件,主要是近年来纳入省、市、区(市)重点项目名单和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较大的商业、文旅综合体、物流仓储等服务业项目,总投资和完成投资均在亿元以上,至今未竣工运营或已运营但存在问题(包括在国有土地建设已出售商业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的重点项目,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通知》着力推进破解土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问题,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通过竣工规划核实的问题,开发建设主体灭失的问题,原分散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项目跨宗地建设问题,未通过综合竣工验收手续的问题等服务业重点项目存在问题。
为提高服务效率,建立枣庄市服务业重点项目清单。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项目审核提报工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负责市直国有企业项目审核提报工作。项目单位可以直接向项目所在地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提报,重大项目可以向市发展改革委提报。
《通知》合理确定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完善各级政府部门、项目单位、有关企业等多方协同推进机制,创新思路、措施和制度,加大对服务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对首个、最大及其他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通过多种形式推广应用,为其他类似的企业引领借鉴,形成一批可看、可学、可用的最佳应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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