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绿色矿山建设以来枣庄完成矿区绿化211万平米,硬化矿区道路70千米

2023-03-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田甜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31日,解读《枣庄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科长冯博文介绍了本市绿色矿山目前的建设情况。

  冯博文介绍道,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是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和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以来,枣庄市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全面开展了绿色矿山建设。

  一是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建设。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等6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联合环保、财政、质监等部门,对标国内先进经验,高标准制定方案,高起点开展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实施、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理念,引导矿山企业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对全市持证矿山,实事求是逐矿摸清情况,筛选出具备建设条件的矿山底数,列明年度建设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签订建设责任状,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矿山规定期限内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拒不建设的,责令停产整改;新出让矿山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二是公正公开,规范评估入库。严格依照绿色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入库程序,按照编制建设方案、实施建设、企业自评估、三方评估、区(市)级现场核查等程序,督促各矿山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完成建设经区(市)级初审通过后,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应急、能源、质检等单位,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审、反馈,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公开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随后按批次上报省级现场核实通过后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目前本市已上报五批绿色矿山。

  三是强化督导,保持建设成效。为做到入库绿色矿山标准不降低、成效不打折,对市级核实达标和已入库绿色矿山,加强监督管理,每年按照市级抽查不低于50%,区(市)全覆盖检查的比例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等有关部门定期对绿色矿山达标情况进行评估。督促绿色矿山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矿山所在地群众、社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对矿区生态环境状况降低,未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的,公开曝光,坚决上报从名录库中移出,并明确不得享受矿产资源、土地、财政等各类优惠政策支持。

  自绿色矿山建设以来,全市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1.65亿余元,更新绿色环保的矿山车辆370辆,完成矿区绿化211万㎡,硬化矿区道路70㎞,覆盖防护抑尘网230万㎡,设置喷淋设施90公里,新建设密封式输送带50公里,封闭仓119个。各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彻底改变了以往矿区“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的脏、乱、差面貌。现在矿山到处是草绿花红,绿树成荫,实现了青山绿水、人在绿中、矿在园中,矿工的精神面貌、矿区周边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大幅提升,真正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融合。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7家,省级绿色矿山12家,滕州市被评为全国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之一,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56%,2025年全市将全面完成大、中、小型矿山“987”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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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袁鹏

责任编辑: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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