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枣庄检察机关今年起诉8件35人

2023-06-2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田甜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6月26日下午,枣庄市检察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强工兴产” 助力“工业倍增”新闻发布会举行。

  枣庄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姜广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亮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姜广俊介绍说,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强工兴产实施工业倍增动员大会精神,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市中心大局中去谋划,依法能动履职,打好“防范风险+优化环境+保护创新”能动履职“组合拳”,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和“工业倍增”保驾护航,努力在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

  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服务现代化强市建设大局

  市检察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强工兴产、转型突围”,高度重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锂电产业、支持山亭产业突破发展产业等全市重点工作,迅速部署推动。强化政治引领。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支部会、部室会等,将全市深化强工兴产实施工业倍增动员大会精神传达到全市检察机关每一个“神经末梢”,迅速把全市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出台服务意见。立足检察职能,先后制定《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工作措施19条》《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措施16条》,市委书记张宏伟、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国伟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批示。创新工作机制。打好“防范风险+优化环境+保护创新”能动履职“组合拳”,努力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相关工作机制被市委办公室、山东法制报、枣庄日报转发。

  严防严惩金融犯罪,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主动研判经济金融风险。立足检察职能,构建“依法办案+风险预警+专项调研+检察建议”的履职模式,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对2020年以来全市金融犯罪专题调研,分析犯罪形势,提出加强监管的建议,强化“一案一整治”,制发检察建议促诉源治理。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保持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批捕2件2人,起诉8件35人。扎实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办理的袁某洗钱案被评为全省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会同市人民银行、市法院、市公安局,先后到台儿庄区、薛城区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调研督导。守好税收的“真金白银”。聚焦涉税犯罪高发多发、税收洼地等领域及石油炼化、外贸出口等重点行业,依法严惩虚开骗税空壳公司、骗取留抵退税、职业化犯罪团伙等严重危害税收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批捕1件1人,起诉6件12人。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部署开展服务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优化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扰乱市场秩序案件批捕8件12人,起诉8件19人。打造“内部融合、行刑联动、检企共建”服务企业发展模式,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细化服务企业举措。出台3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编印《服务企业发展法律风险提示手册》,走访企业发放700余册。深化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挂案”清理等专项活动,办理的王某某职务侵占撤案监督案,依法妥善处理文旅公司股权纠纷,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监督案例。助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办案过程中,积极提供精准法治服务,既治“已病”又防“未病”,注重以案为鉴、以案促管,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向涉案企业提出检察建议,深入企业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办案效果。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检察开放日、检企座谈会等活动10余次,主动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宣传载体,加大对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的宣传引导力度,大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

  以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为切入点,积极护航锂电等重点产业发展

  秉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推行涉知识产权案件优先受理、优先介入、优先监督“三优先”办案模式,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打造“内部融合、行刑联动、检企共建”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锚定知识产权保护上下游环节,由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打击侵权假冒、惩治恶意诉讼等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制度,邀请10名知识产权行政监管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探索建立“诉前协助审查、出庭专家辅助、庭后双向评议”全链条辅助办案工作机制。创新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模式。创新“刑事追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案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被最高检转发,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考核位居全省第3。办理的被告人王某等3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加强科技创新保护力度。围绕高端化工、智能制造和锂电产业等创新链,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数字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积累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办理涉数字版权案件10件,以综合履职推动数字版权司法保护。办理的朱某、赵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不仅帮助被害企业滕州奥卓新材料有限公司挽回200余万经济损失,还协助排查在重要技术信息保密制度、保密措施和员工管理方面的漏洞,从建章立制、管理理念、保密措施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去年该企业销售额增长近2000万元。服务“中国北方锂电之都”集聚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支持枣庄“集聚发展锂电产业”,建设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走进市民热线直播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多次派员到山东精工电子、康力医疗等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强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保护,护航枣庄锂电等重点产业发展。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下一步工作中,如何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打造规范营商秩序?

  张文亮: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强工兴产实施工业倍增动员大会精神,市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的实施意见》。

  一是聚焦重点依法服务产业体系建设。聚焦“6+3”现代产业发展,重点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着力监督纠正有罪不究、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强化对买卖合同、股权转让、融资担保、破产清算等案件中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加大对产业链招商引资专项产业基金等重大专项资金保护力度,重点打击贪污、侵占、诈骗、挪用专项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为“6+3”产业发展清障铺路。

  二是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安全。密切关注全市招商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严厉打击盗窃、抢劫重大项目建设物资犯罪,重点打击“潜规则”“老规矩”以及盘踞在重点领域和行业中欺行霸市、垄断经营、阻扰项目建设的犯罪活动,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周边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助力守好不发生重大工程“堵门、堵路、非法阻工”三条底线。主动服务新能源、高端化工、高铁高速机场等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案件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保证项目投资安全。加强对涉重点项目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以及执行等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依法防范经济金融风险。深入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主动对接金融监管部门改革,聚焦金融产品工具创新、金融资产管理、金融服务等领域,严厉打击骗贷、洗钱、内幕交易等风险型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假借金融创新之名实施的新型金融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枣庄经济金融安全。

  记者:下一步工作中,如何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姜广俊:一是加强涉企刑事诉讼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决等行为,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推动《枣庄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依法实行监督管理和权益保障双同步,有效保障在矫企业经营者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当权益。

  二是加强涉企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着重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紧盯涉企案件审判活动超期审理、违法保全等问题和涉企民事执行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活动,督促解决涉企执行难点、堵点,大力促进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

  三是加强涉企行政检察监督。紧扣“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机制,重点围绕市场监管、市场准入、经营许可等领域,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和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企业项目立项、开工建设、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加强涉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建议及诉讼请求中,充分运用诉前程序,妥善采取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措施,慎重采取建议或请求关停涉案企业等影响企业生存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措施,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帮助协调解决涉案企业异地安置、补偿等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涉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下一步工作中,如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搭建检企连心桥?

  张文亮:一是完善涉企问题闭环办理机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法律服务专门窗口,统筹用好现场、电话、平台、网上等多种问题反映渠道,对涉企控告申诉、维权诉求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清理、统一管理、逐案督办。对企业反馈的诉求、反映意见建议和创业发展遇到的困难顶格推进,指定相关部门同企业进行全流程对接,做到持续督办、高效解决。

  二是建立重大敏感涉企案件提级同步指导机制。针对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敏感案件,强化检察一体化履职,市院组织优势力量同步跟踪指导,对相关案件实施专案专办,领导办案把关,确保办案效果,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帮助企业减少财产损失,恢复生产经营。探索涉案规上企业帮包工作,切实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督促整改,在一线推进工作,在一线为企服务、助企纾困。

  三是加快检察法治服务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园区法治教育基地、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企业法治服务基地和台儿庄区古城检察室“山东省公益诉讼检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通过建立园区法治服务基地,做实在一线倾听企业诉求、在一线服务法治需求、在一线解决法律纠纷,切实助力园区和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树牢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对于涉企案件,注重维护企业的声誉、品牌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肃纪律作风,严禁越权办案、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和服务之机向企业拉赞助,严禁以服务为名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严禁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对于知法犯法、违法办案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让司法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从严抓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检企人员接触交往行为,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亲”“清”检企关系。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检察开放日和检企座谈会等活动,同时主动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头条等宣传载体,加大对企业经营发展政策和守法合规经营的宣传引导力度,大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引导企业在本市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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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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