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袁鹏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批复印发了《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新一轮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枣庄城市发展现状,通过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目标指标。《规划》的出台对于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枣庄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规划》明确了规划范围,提出了“一总”“两步”发展目标。总体目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近期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远期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规划》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的相关内容。总体规划构建“山田交互、碧水环绕、多点镶嵌”的空间格局,依据枣庄现状生态格局,以保护市域重要生态资源、统筹生态保护和城乡建设格局为目标,划定两级生态控制线,并制定分级分类管控策略,构建枣庄市海绵城市技术库。分区规划确立“海绵生态保育区、海绵生态涵养区、海绵生态缓冲区、海绵建设优化区、海绵建设发展区”五类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并对各类建设分区提出具体建设标准,将规划区划分为32个管控单元,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和面源污染物控制提出分区管控要求。
《规划》对海绵城市系统规划和分期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系统规划包括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弘扬等五类系统规划。进一步确立分期建设达标范围、海绵城市项目库、近期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指引。通过分类列出近期建设项目,确定不同用地性质、建设方式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的约束性要求与引导性指标。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衔接与管控的落实要求。包括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与详细规划衔接、与专项规划衔接等要求。明确了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控和重要环节管控,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加强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及相关目标落实情况的管控。
此次《规划》的出台将统筹布局枣庄海绵城市建设,为枣庄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方向指引、管控依据和技术支撑,也将进一步推动枣庄市城市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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