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2024-06-14  来源: 枣庄高速交警 作者: 李婷婷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出行安全,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我市高速公路71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向社会公布,并于2024年6月24日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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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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