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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积极开展《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 2011-08-31 来源: 编辑:牛锋

           《山东省行政投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1年8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办法》的正式实施,使广大机关干部、公众熟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办法》的社会面、知晓率,薛城区监察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借助主流媒体宣传造势。为切实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宣传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利用《薛城周讯》、薛城电视台、薛城区政府网站、薛城廉政网等媒介设立专题,重点宣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七个方面将被投诉的33种不当行为,基本涵盖了行政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均可向监察机关投诉、追责,在全区营造依法行政、勤廉高效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抓住路面多样化宣传。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纸、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行政投诉的受理内容,投诉的办理程序和多种责任追究方式。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纸3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公共投诉信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服务部门设置“服务效能评价箱”,积极引导企业、商户和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提醒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时刻绷紧“依法行政弦”,严防触碰“高压线”,努力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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