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被"瓜分"滕州荆西花园成"菜园"

2017-02-07 来源: 枣庄晚报 作者: 姚付林

  小区绿地成菜园子

  挂牌圈地

  物业贴出通告将统一清理

  晚报讯 (记者 姚付林 摄影报道)2日,滕州市荆西花园小区居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他们小区的绿化设施被个别业主破坏,取而代之的是菜园子,有的业主甚至将破坏绿化腾出来的空地当成了自家的停车位,对此,他与居委会物业办联系并进行了举报,但不良现象仍在蔓延。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市民刘女士所说的荆西花园小区,小区看上去是多年前建成的老小区,虽然显得比较干净,但绿化带却被破坏的很严重。记者注意到,在小区楼与楼之间的绿化带内,绿化植物已经寥寥无几,其中很多是居民种的菜,沟沟畦畦显得很分明,菜的品种也是多种多样。

  据介绍,这些菜地按照沟畦分家,有的户主“开垦”得早,相应的菜园子就比较大一些。对于这种“瓜分”公共绿地的现象,知情居民告诉记者,完全是有些自私的居民故意破坏绿地,贪图自己吃菜方便造成的。“起初破坏绿地种菜是因为有些绿植自然枯死,有居民觉得空地浪费,便种上菜,在种菜过程中,难免会觉得面积小了些,又向周围扩散,才有了破坏绿地的行为,其他居民看见之后也跟着效仿,就这样,公共绿地被一点点铲除,空地被一点一点瓜分。”该知情居民说道。

  记者还看到,有些公共绿地变成了停车位,甚至有居民把破坏绿地腾出来的停车位用工具拦上。

  对于这种破坏和“瓜分”行为,有居民表示居委会物业办出台了通告,并严令禁止种植农作物和私占车位,但效果并不理想。“私占公共区域不是一家两家,而是一种普遍现象,要想恢复公共绿化,最起码的是居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如果家家相互模仿,总是看着别人家而不从自身做起,小区的绿化环境永远不会提高。”居委会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圈地种菜”的行为合理吗?记者咨询了滕州市某律师事务所孙小平律师。她表示,依照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绿地属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所有,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擅自占用、更改绿地用途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如小区出现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物业公司及相关业主均有权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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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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