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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枣庄6月14日讯(记者 孟令洋)日前,枣庄市出台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鼓励合理购房消费、引导农民进城购房、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发展房产租赁市场、支持跨界地产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八个方面入手,化解枣庄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鼓励合理购房消费:将居民家庭首次、二次(未结清贷款)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降为不低于20%和30%,减收契税、营业税,并对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给予1%-3%的购房补贴。
引导农民进城购房:积极开展农村居民个贷业务,用好用足“农民安家贷”政策,并对进城购房的农民、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和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给予最低1%的购房补贴。对购买商品房的农村及外地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保护其原户籍地的合法权益。
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各区(市)可采取政府收储、集体议价、公开竞价收储商品房及搭建商品房选购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收购或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至90平方米,并可作为各类受灾群众、移民搬迁以及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的临时安置过渡用房。
发展房产租赁市场:支持住房租赁,鼓励以租待售,对长期滞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写字楼,可由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用房等。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以租赁方式解决办公用房缺口,鼓励商业综合体采取租金减免方式引入新型业态,
支持跨界地产发展:积极发展工业、物流、养老、旅游、文化、教育、体育等新兴地产。鼓励符合条件的库存商品房改造为新型用房,促进新型产业的发展。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市人民银行要牵头建立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授信审批效率。
优化审批流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物业质量保修金实行减缓缴纳政策。对具备复工条件的烂尾项目,其基础设施配套费、农民工保证金等可根据企业资金情况,签订分期缴纳协议或以可控房屋等资产抵押并先行办理相关手续,为项目融资创造条件。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行业行为。继续推进建筑产业化,自今年起,所有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力争2020年之前,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面落实住宅小区建设条件意见书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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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6年枣庄第二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下发,共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7项,其中承接5项、取消16项、下放3项、2项整合为1项、优化1项。这些调整的行政权力涉及国土、人防、发改委、民政、工商等多个行业,一起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