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说到
对枣庄的固有印象
可能是
辣子鸡
羊肉汤
菜煎饼
但是我们枣庄可不仅仅有这些哦
还有更多的美景等你发现
有湿地
有荷花
有古运河
有影视基地
有怀旧的石头部落
有闻名中外的台儿庄古城
这么多的美景
小编快要数不来!
这不你们的机会来啦!
有个向外人展示大枣庄的“美色”机会
不仅给你的才艺show的机会
还有现金大奖等你拿!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枣庄旅游资源,提升枣庄旅游的影响力,展示枣庄“历史古城”、“正义之城”、“山水绿城”、“转型新城”的独特魅力,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联合枣庄大众网等媒体开展2016年“枣庄因你而美”微文微图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
枣庄因你而美--微文微图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10月31日
四、主办单位
主办: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
协办:枣庄市旅游集散中心
媒体支持:大众网、中国旅游报、枣庄日报、枣庄晚报、枣庄电视台、枣庄电台
五、活动内容
(一)评选内容
游枣庄,话枣庄,以枣庄人文、枣庄风景、枣庄物产、枣庄美食、枣庄民俗、文明旅游等角度进行描述,用你笔下的文字,手中的相机、摄影机等以“一张照片、一段微故事或一个小视频”的形式定格枣庄活力城市的精彩片段。
(二)参评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
(1)国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旅游达人及广大游客等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拍摄地必须是以展示枣庄旅游资源为题材的作品。
(3)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主题突出,视角独特,新颖别致,风光、纪实作品不限,突出展示与枣庄旅游要素有关的新风貌,新景点。
(4)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原创拍摄的,只限电子文件投稿。
2、作品形式要求
(1)微文微图作品采取文字加图片的形式。投稿字体不限,字数为200字以内的旅行经历、故事和旅行中的感受、心得、所见所闻等内容。微图可使用手机、平板电脑或照相机等设备拍摄,必须是彩色照片,后期可稍作修饰调整,不可过度PS,违背事实;单幅图片大小规格不大于5M;鼓励漫画、插画、手绘图等艺术作品积极参评。
(2)微视频作品可以为短片、广告、动漫等作品,作品时长为1—3分钟为主,最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格式为完整作品应包含作品名称、字幕及作品内容。
3、投稿
(1)微图作品。可通过官方微信和官方网站报送,登录枣庄旅服网(
www.zztour.gov.cn),进入资讯网专题页面,按照提示在线上传图片作品;关注“枣庄旅游”(zzta12301)官方微信,在底部功能栏进入专题页面,根据提示在线上传图片作品。所有图片作品在经过审核后,会在专题网页和微信页面上展示,供用户投票。
(2) 微文作品、微视频作品。上报报名表及作品电子稿,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zzlypx3311080@163.com)。每件作品应注明“标题+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作者真实姓名+本人手机号”。所有微文、微视频作品在经过审核后,会在专题网页和微信页面上展示,供用户投票。
六、活动流程
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初评、终评、成果展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进行报名及作品征集(4月1日—10月10日)。
对征集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引导广大专业人士、旅游爱好者和游客报名参评。
第二阶段:初评阶段(5月1日—10月10日)。
参评者可将报名表、参赛文稿、图片及视频等作品发至活动邮箱,由专家委员会每月10日评选一次,并从选出得票最高的10--20件作品进入终评阶段。
第三阶段:终评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4日)。
将专家委员会参评作品在大众网及枣庄旅服委官方微信平台进行网络、微信投票。综合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及微信投票得分获得最终结果。
第四阶段:成果展示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每月初评作品将通过枣庄旅服委官方网站、微信、枣庄电视台等进行阶段展示。
最终获奖作品将通在中国旅游报、大众报、枣庄晚报、枣庄电视台及枣庄市旅服委政务网、枣庄市旅服委官方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七、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活动组织方将邀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为提高活动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众认可度,本着公平、公正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终评实行专家评分、网络投票与微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专家评分、微信投票、网络投票按照5:3:2的权重计分。
2、每项评选活动设置金、银、铜和优秀奖。
3、微文微图设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3000元;
铜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4、微视频设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银奖2名,奖金5000元;
铜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八、活动说明
1、参评者要保证参评作品为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参评单位或个人负责。
2、参评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作者所有,枣庄市旅服委、枣庄日报社拥有对活动成果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权利。
3、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九、活动咨询方式
枣庄市旅服委市场科
联系人:邵明伟
电话:0632—3311080
枣庄市旅游集散中心
联系人:李冰青
联系电话:0632—8686662
枣庄市旅服委官方微信: zzta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