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车讯

百万元豪车只开60天就出现漏油 

        99万元的名牌豪华车,享受2年内不计里程保修,但购买后第2个月就开始漏油,保修方答复是“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昨日广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投诉分析显示,关于车辆售后维修的投诉已经成为广州消费者上半年投诉的热点。

    邓方琼(化名)女士于今年4月2日在广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售价为993000元的豪华轿车,另外加上牌照费84872元。并且约定保修按照厂方标准执行,即享受2年内不计里程的保修期。不过,6月22日这辆豪华车在加完油之后却马上“漏油”,随后邓女士马上找到了购车合同中规定的保修方,就是售出汽车的广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鉴定问题悬而未决

    豪华车从漏油之后一直停在该汽车贸易公司等待维修。不过7月4日,汽车贸易公司却致函邓女士,表示车辆故障为外部因素导致,不在保修范围之内,需要和邓女士协商维修费。“近100万元的车,两个月就坏掉,”邓女士非常气愤,于是她联系到生产厂家的中国总部,希望进行权威鉴定。不过,生产厂家的“鉴定结果”同样是“初步认为车辆漏油是外部因素造成”。


    对于邓女士提出的投诉,广州市消委会进行了两次调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发动机存在的漏油情况是否属于保修范围。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研究,消委会同意邓女士的观点“谁拒绝保修,就必须拿出充足的证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认为经销商必须通过法定检测机构的鉴定结果,证明邓女士车辆出现的发动机漏油现象是外部原因造成,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据当事人代表律师介绍,为了得到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消委会以中间立场者身份找到了广东省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站,但在8月1日双方协商会上,经销商提出增加附加条款“若检测出是发动机进水问题,所有维修费用应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只有加上这一条款才能承认鉴定结果。


    邓女士认为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经销商附加任何条件,都是不公平的。因而,双方在质量鉴定的问题上依然存在分歧,车辆至今仍停在某汽车公司,未作任何处理。律师透露,如果双方协商仍不成功,邓女士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投诉源于保修条款不明


    直到现在,邓女士的豪华轿车仍然闲置在车库中。不过,像邓女士一样对车辆的售后维修纠纷而奔走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广州市消费者协会透露,今年上半年接到关于轿车销售和维修的争议投诉达到10多宗,所涉金额巨大,投诉数量同比增长明显。


    市消委会表示,目前广州市轿车的维修纠纷问题突出,主要是由于消费者与经销商间没有订立相关的保修细则、条款以及协议等,消费者对保修项目范围不清晰,大多数情况下由经销商单方面说了算,导致车辆在出现了质量问题后,保修单位故意推卸责任、拖延时间的现象时有发生。


    买车须签订保修细则


    针对邓女士的投诉,消委表示双方出现的争议主要由两个原因造成,首先经销商举证不足,其次消费者与经销商间没有签订相关的保修细则、条款以及协议,在双方的购买合同上仅有两行字涉及保修方面问题,“保修按××××××生产厂方标准执行”、“车辆质量以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开具的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为准”,并没有仔细列出保修项目。因此,广州市消委建议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必须与经销商订立明确的保修细则、条款以及协议等,以保障日后自身在保修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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