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明日拉开帷幕 枣庄交警部门发布安全提示

2017-01-1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枣庄1月12日讯(记者 孙姝华)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开始。今年春运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21日,共40天。其中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正月初六)为春节假期(共7天),高速公路将继续小型车免费通行政策。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为春运期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枣庄交警部门发布2017年春运“两公布一提示”,为市民的出行保驾护航。

  据了解,今年春运是近五年来启动时间最早的,春运初期就将迎来大中院校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学生流、务工流叠加 效应明显,客货运繁忙,自驾车返乡愈发普遍,车流、人流密集,同时春运期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高发,对道路通行安全有较大影响。根据研判,今年春运高速出行高峰可能出现在1月25日至1月27日、2月2日至3日及2月12日至15日。

  交通易拥堵路段:

  市中区:1、振兴路自文化路至兴安街路段。2、胜利路与崮山路路口。3、君山路与西沙河路口。4、青檀路与吉品街路口。5、解放路自文化路至香港街路段。6、君山路自中天步行街至枣庄街路段。7、振兴路与胜利路路口。8、兴安街自解放路至振兴路路段。9、吉品街自青檀路至振兴路路段。10、振兴路龙头市场西门段。11、龙头路市立医院北门段。12、文化路市妇保院路段。13、解放路与清泉路路口。

  峄城区:206国道与榴园路路口(石榴园东大门)。

  薛城区:永福南路青泉市场路段、黄河路(泰山路--天山路)。

  台儿庄区:台儿庄城区华兴路、台儿庄城区兴中路与金光路路口。山亭区:邾国路(山亭集)、北留路(山亭集)、汉诺路(贵诚 超市路段)、S240省道半湖路段(集市)、S343省道徐庄路段(集市)、西集镇驻地(集市)、木冯公路九老庄路段(集市)。

  滕州市:104国道皇甫路段(笃西路施工)、府前路、大同路、杏坛路。

  高新区:四里石南口(因道路施工)

  G3京台高速22时至2时段655公里至659公里处。

  交通安全隐患路段

  市中区:东外环(S345)自侯宅子至田屯路段、206国道市中段。

  峄城区:206国道与郯薛公路交叉口、352省道峨山镇峨山湾段。

  薛城区:济枣公路北陈郝路段、郯薛路茶棚董庄段、店韩路与榴园大道北(横山口段)、枣曹路蟠龙河大桥东侧。

  台儿庄区:244省道十七中门前、244省道南洛车站北50米。

  山亭区:零九公路岩底盘山路段

  滕州市:104国道鲍沟玻璃城路段(沿线小路口多)、笃西公路西岗镇卓楼路段。

  高新区:泰山北路公铁立交

  易结冰、团雾路段

  市中区:206国道郭里集大桥路段,206国道沙河桥路段、建华路果品市场附近

  薛城区:枣曹路(蟠龙河大桥段)

  峄城区:承水路与沿河路(峄城南大桥)、206国道王庄路段

  台儿庄区:244省道(泥沟马庄至叶庄北分道口路段)

  山亭区:343省道高庄段

  滕州市:104国道刘岗大桥、104国道后寨子大桥

  G3京台高速:1、654公里+645米至655公里+580米路段。2、656公里+220米至657公里+215米路段。3、653公里+225米至654公里+190米路段。4、613公里+335米至614公里+100米路段。5、595公里+525米至596公里+330米路段

  交警部门提醒,春运期间,高速出入口、服务区、都是车流高度集中区域,要避开施工路段、繁华路段以及危险路段,选择合理的出行线路,切勿强行乱穿乱挤,“见缝插针”,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外出时要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行驶,不乘坐非法营运、设施 不全、未年检、未春运临检、报废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不乘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的车辆。出行前要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车辆方向、刹车、轮胎、油路、车灯、雨刷等装置进行检查。遇到雨、雪、雾霾天气时,要打开雾灯、示廓灯 、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近光灯、保持车距,谨慎驾驶;遇交通拥堵时,听从交警指挥,不争道抢行,不占用应急车道,不随意变换车 道。

  此外,春运期间,交警部门有奖受理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春运路上发现的“三超一疲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当地的交警部门举报,根据《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的规定,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遵循属地管辖的原则,举报受理机关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发生地所属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奖励范围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 证书、行驶证;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 运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交通肇事逃逸。

  举报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或提供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和证据资料,应包括发生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及判定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依据。举报电话:0632-3658500。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学俊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枣庄连续3天发布霾黄色预警 冷空气今晚来临

    最近几天,枣庄一直在霾的笼罩之下,气象局连续3天发布霾预警信号。12日,记者从气象局了解到,预计今天夜间,随着冷空气的到访,空气质量将会有所好转,霾天气有一定程度的缓解。 [详细]

    2017-01-12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