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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枣庄12月13日讯 13日记者从枣庄市供水公司获悉,从明年元旦开始,枣庄市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价格有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由2.4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2.65元每立方米。
根据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城市供水综合价格自2018年1月1日起相应调整。即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由2.4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2.65元每立方米、经营类用水综合水价由3.7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4.10元每立方米、特种行业类用水综合水价由6.0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6.30元每立方米。
根据物价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枣庄市供水总公司服务区域内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用水每立方米增加0.25元,调整后为0.95元每立方米、经营类及特种行业类用水每立方米分别增加0.4元和0.3元,调整后为1.4元每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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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