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安:保障见义勇为合法权益,营造“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

2024-11-0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可欣

  大众网记者 李可欣 枣庄报道

  11月6日,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举行。众所周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以及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是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随后,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梁龙雨介绍了在这方面,公安机关主要做的工作内容。

  发布会上,梁龙雨介绍,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把支持见义勇为事业摆在重要位置,立足职能,积极作为,扎实做好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聚焦部门协同,助力提升见义勇为认定质效。将日常执法管理与见义勇为工作深度融合,发挥派出所职能优势,加强与综治、民政、卫健、教育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多部门协作、社区推动、社会参与的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实现“见义勇为发生即发现、发现即确认”。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发现见义勇为线索110条,协助申报见义勇为行为68起。

  二是聚焦安全保护,全力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依法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严厉打击恐吓、侮辱、殴打、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侵犯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3起、17人。

  三是聚焦舆论宣传,不断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依托“两微一端”公安新媒体矩阵、主流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报道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人物,推送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宣传文章120余篇,营造“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对公安民辅警、平安志愿者的激励引导,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组建了6000余名见义勇为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在非公务期间被认定见义勇为行为16起、21人,先后涌现了勇救落水群众的刘彬、公培友,勇斗行凶歹徒的韩永恒和挽救他人生命的许林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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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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