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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12月10日,枣庄法院“深化府院联动 共促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法院努力构建“政府统筹实施、法院主导推动”的破产联动机制,依法将50家非正常经营企业导入破产程序,完成清算、重整33件,累计释放土地资源472.51亩,推动负债36亿元的“八一热电”破茧蝶变、扭亏为盈。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锡涛,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朱东徽,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利,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邓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于锡涛介绍,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与政府各部门加强沟通联动,在合力化解纠纷、防控社会风险、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了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有力促进了平安枣庄、法治枣庄建设。
支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枣庄中院与市政府联合建立“年部署、季会商、月调度”工作机制,促推司法与行政在破产处置、金融风险防范等九大领域实现良性互动、效能叠加。纵深推进“行政诉讼综治大联动”活动,联合多个行政机关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的意见》,召开专题联席会议37次,实质化解行政争议3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5年保持100%,行政机关败诉率比两年前下降了近8个百分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反馈率达100%,4篇入选全省人民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法院开放日、巡回审判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落实,充分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以案说法栏目,通过“小案”讲述蕴含其中的“大道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深入开展司法护航工业倍增行动,制定并落实《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工作方案》,落实领导班子“1+1”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先后走访重点项目企业50余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有关法律诉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与行政机关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73件,加强对全市产业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守好企业创新成果。努力构建“政府统筹实施、法院主导推动”的破产联动机制,依法将50家非正常经营企业导入破产程序,完成清算、重整33件,累计释放土地资源472.51亩,推动负债36亿元的“八一热电”破茧蝶变、扭亏为盈。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会同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推动2543件劳动人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中院在全省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汇聚整合多元治理力量
协同保障安全稳定,聚力打造“枣安刑动”审判品牌,部署实施扫黑、助苗等五项重点工程,与纪检监察机关、其他政法机关密切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涉黑恶案件线索核查反馈移交、会商和刑事涉案财产处置变现机制,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枣和枣好”多元解纷品牌,在“一站式”矛调中心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助推“一站式”矛调实战化、实效化。市委将“诉前调解成功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政法委委派专员将纠纷横向分流到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纵向分流到镇街,进一步压实多元主体治理责任。目前,全市已在“一站式”矛调中心运行市级诉前调解中心1个、区(市)级调解中心6个,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81万件,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办发文推广。
联动高效破解执行难题
加强“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建设,打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壁垒”,与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不动产司法处置全流程协作机制,有效促进了有财产可供处置案件的快速执结。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深化执行“一体化”改革,推进“立审执”全流程协作、“人事案”全方位监管,最大限度实现“一次性解决纠纷”,全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0.32%,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52.64%,执行完毕率42.60%,执行质效进入全省前列。全力打造“执行铁拳”执行工作品牌,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见证监督,今年以来,中院统一部署集中行动10场次,各基层法院分别开展专项行动90余场次,攻坚执行案件3085件,拘传被执行人920人、拘留225人,执行到位及和解金额6859.23万元。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动的开展情况?
朱东徽: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是府院联动的重要领域。去年,枣庄中院与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了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大格局。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院与各级行政机关为了落实好该《意见》,做了大量的联动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召开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席会议37次。把联席会议作为府院联动的重要方式。通过联席会议,法院及时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态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不足,与行政机关共同研讨行政执法与诉讼中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共同协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等。中院针对台儿庄区、峄城区的房屋征收工作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力支持了我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26次。建立旁听庭审观摩联络员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全市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沉浸式”的庭审观摩,“零距离”旁听了各类典型、鲜活的行政案件,有效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出庭应诉水平。
向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11条。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弥补执法漏洞,避免产生同类诉讼案件。全市人民法院发出的11条司法建议均得到行政机关的积极回复。峄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行为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人民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与行政机关共同协调化解行政争议321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独特优势,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化解了一批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等领域的重大、敏感案件。
扎实的府院联动工作助推了行政审判质效持续向好。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院行政一审收案同比下降16.9%,案件调解和解率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扩展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更大合力,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请介绍一下枣庄法院在打造“枣和枣好”诉前调解品牌,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具体情况。
王利:近年来,枣庄法院秉持早调解、早化解理念,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将“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和“以和为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倾力打造“枣和枣好”诉前调解品牌。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向前延伸司法职能,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一方面建强一个中心,推动解纷关口前移。枣庄法院抽调业务骨干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目前,实质运行市级诉前调解中心1个、区(市)级诉前调解中心6个、镇街诉前调解中心54个,入驻法院工作人员69名、调解组织44个、人民调解员475名。另一方面搭建多元联动、纵横分流、闭环处置三大体系:建立“年部署、季会商、月调度”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共享信息资源合力化解纠纷,实现“多元联动”;由政法委将案件横向委派到入驻区(市)级“一站式”矛调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调解组织,纵向分流至镇街,实现“纵横分流”;区(市)法院组建“1名速裁法官+2名法官助理 ”的诉前调解指导团队,对调解不成案件诉讼后仍由指导法官“一办到底”,实现“闭环处置”。
与此同时,枣庄法院发挥司法智慧,打好诉前调解组合拳,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一是建立诉前中立评估机制。在派驻法官团队指导下,人民调解员等专业人员在收取起诉书、证据材料后,主动向起诉人了解案件成因、评估诉讼风险,出具《诉前调解意见》向起诉人传递证据的证明力、纠纷处理所涉法律条文等信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分析,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建立“司法确认+速裁”机制。指导法官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开展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案件及时就地速裁。三是建立调解督促履行机制。按照“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的原则,积极促成当场履行、尽快履行;不能当场履行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增加约束性条款,定期回访履行情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在府院联动大背景下,法院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邓勇:近年来,枣庄法院与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持续推进劳动人事领域府院联动,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创新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劳动争议止于未发、化于未诉。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79件、同比下降10.74%,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队伍保障,凝聚解纷合力。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党组织联建工作,共同签署《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党组织联建协议》,创建“党建+裁审”品牌,通过开展司法护企活动、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基地、指导“红色驿站·劳动者港湾”等方式,促进党员干部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群众问题,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同时,以入驻党委领导下的“一站式”矛调中心为契机,法院“枣和枣好”诉前调解中心与人社局“听竹”工程平台互融共促,进一步巩固劳动争议联动化解阵地,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效能。
二是创新机制建设,实现多元共治。会同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将多元解纷融入“府院联动”工作大格局,实现“调、裁、审”协作发力;与仲裁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成立由劳动仲裁员、条线法官参与的劳动人事纠纷专题研究指导小组,畅通重大、疑难、涉群体等类型案件通报渠道,统筹推进数据会商、争议预警、联调联解、案例培育等工作,将纠纷消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诉前化解劳动人事纠纷2543件、调解成功率达81.7%,全市人民法院一审案件调撤率31.2%、二审案件调撤率22%。
三是细化业务对接,力促提质增效。针对审判中发现的堵点、难点问题,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化业务交流,联合出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判指引》《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解答》等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发放司法建议、专题研讨、同堂培训等举措,逐步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的工作体系,着力提升仲裁案件终结比例,统一裁审尺度标准,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裁判终结”的矛盾逐级化解体系。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9.7%,全市人民法院审结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被二审改判15件,改判率4.1%、同比降低2.7个百分点。
下一步,枣庄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不断增强劳动争议解纷能力,持续推进裁审衔接机制规范化、长效化建设,全力打造裁审衔接 “枣庄样板”,为服务我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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