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及贷款细则全解读

2025-02-2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可欣

  大众网记者 刘磊 李可欣 枣庄报道

  2月20日,一场以“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民中心举行。近期,枣庄市正式印发了《枣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保障与支持。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侯成贵详细介绍了《试点方案》所涵盖的群体范围,并就如何开户缴存、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后的提取与贷款政策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解答。

  侯成贵说到,《试点方案》充分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特点,把覆盖范围拓宽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且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例如: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餐饮业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数字营销设计人员、物流仓储等行业中的灵活就业人员。

  关于如何进行开户缴存的问题,符合缴存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或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线下申请办理缴存登记手续,灵活选择自主缴存或协议扣缴的缴存模式、按月缴存或按季预缴的缴存方式。在本年公布的“控高保低”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目前我市“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为:月缴存额应不高于5564元,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月缴存额应不低于201元,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月缴存额应不低于182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购建房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租房提取等业务。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间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可灵活使用本人账户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再缴存的可申请退出,退出后可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例如,李某在甲公司任职至2025年1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万元,2025年2月从甲公司离职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至2025年4月,期间李某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0.5万元。现李某申请退出,退出后李某可一次性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0.5万元余额。贷款方面,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首套房贷款50万元、期限30年为例,公积金贷款较商业贷款可节省贷款总利息近七万四千元。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上浮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上浮至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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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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