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权威解读来啦

2025-03-2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田甜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3月28日下午,《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对该《办法》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解读。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杨光成,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褚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徐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赵潇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杨光成主要从三方面对《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起草背景

  2005年5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枣政办发〔2005〕2号),确定每年选拔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这是市委、市政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枣庄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2012年4月、2019年12月分别经过两次修订,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求发生了变化,评审选拔标准条件以及评价考核体系与发展需求也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发挥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项目对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激励、引导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本市实际,对《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起草过程

  《办法》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人社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逐项梳理落实。一是拟定草案。在现行政策基础上,研究借鉴山东省及各地市专业技术人才项目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初步拟定了《办法》草案。二是征求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院校提出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三是合法性初审。开展评估论证,进行合法性初审,邀请市司法局及相关专家座谈研讨,听取专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逐条审查《办法》内容。四是集体研究。《办法》经7部门会签后,召开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经集体研究,一致通过修订后的《办法》。五是司法局审查。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市司法局反馈审查意见:《办法》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合法,制定程序完善,内容和形式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六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上听取了《办法》有关情况汇报,明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2条,包括制定目的、依据、选拔范围、管理期、选拔原则、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工作生活待遇、管理与联系等多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评审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4月30日。在选拔标准上,注重实绩实效。突出基层实干、突出实绩实效、突出岗位贡献度、突出行业影响力,杜绝“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等片面导向。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以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作出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先选拔推荐。在选拔程序上,强化公平高效。进一步完善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答辩、专家评审、公示考察等选拔程序,增加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推荐人员户籍所在地分别征求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杜绝“带病选拔”。在管理服务上,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专家库,根据其在管理期内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服务团队,为入选专家提供医疗保健、休息休假、绿色通道等服务保障。同时,配套健全激励机制,在收入分配、津贴保障、评价考核等方面确立鲜明导向,充分调动专家积极性与创造力。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专业技术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枣庄市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育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杨光成:近年来,枣庄市牢固树立“服务人才就是服务发展”理念,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规模日益壮大,政策措施趋于完善,整体素质稳步提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目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已达13.6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3:59:28,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到81.5%。

  一、高端引领,加速集聚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好高层次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全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8人,建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2家,引进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415人;组建涵盖479名高层次人才的“贴心代办”服务专员队伍,全市发放惠才卡1015张,为469名高层次人才落实子女就学等服务,打造了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微生态”。

  二、固本强基,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改革以来评审通过高中初级职称5.7万人。实施高层次人才“直通车”制度,34人直评高级职称;深化基层职称制度改革,新增基层高级职称4184人、乡镇直评8348人,388人获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搭建贯通评价通道,312名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实现“双向”发展;创新卫生领域“双自主”改革,优化鲁南四市、省际城市间的外地调入职称确认,建立1416名高级职称专家库,开展“五进”政策宣讲,人才评价成长机制更加通畅。

  三、多措并举,强化知识更新工程。以省“十强”产业和市“6+3”现代产业发展为重点,启动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度组织平台学习8万余人,高质量举办省级高级研修项目23期;提升乡村振兴人才能力素养,充分发挥省专家服务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引才育才的作用,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616场次,培训基层技术骨干4825人,完成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训31105人次;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先行先试成立全省首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联盟、数字人才培训基地,组织“枣聚人才·数造未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班6期,181人取得人社部合格证书,人才服务数字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改革创新,全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畅通重点企业人才成长渠道,232名“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举荐制”获评高级职称;创新重点项目评审“直通车”制度,打破“四唯”限制,建立以创新能力、实绩贡献为导向的评审机制,32名人才通过“直通车”获评工程师,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增强锂电产业基础禀赋,在全省首次设立锂电专业,139人获评锂电技术职称,“锂电特色产业发展”公需课学习量达8.42万人次,助推中国新能源电池名城建设,典型做法获评“改革创新品牌”。

  记者:请问我市医疗机构可以为对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提供哪些医疗保健服务?

  褚旭:根据《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枣庄市高层次人才医疗健康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将纳入枣庄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范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颁发“枣庄惠才卡”,在管理期内享受高层次人才医疗健康服务。

  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凭“枣庄惠才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市立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免费挂号、专员陪同、优先诊疗、费用减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同时本人及其父母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切实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枣庄市高层次人才医疗健康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施行以来,我们不断优化就医绿色通道,积极拓展医疗服务项目,截至今年3月,在我市5家定点医院享受医疗健康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共计907人次,其中享受医疗费用减免政策612人次、父母免费体检43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医疗健康服务,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卫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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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位聘任、工资待遇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徐永: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近年来我市印发了一系列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的文件,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岗位聘任方面,对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级专家,“枣庄英才”、管理期内的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从市外引进的国家级、省部级、省内其他地市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可不占本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二是工资待遇方面,经县以上党委政府人才工作部门认定的事业单位聘用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年薪、协议工资所需经费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逐步形成符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特点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记者:刚才的介绍里提到我市现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求发生了变化,为了适应上述变化,此次《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做了哪些调整?

  赵潇潇:《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在多方多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评估、审查、会签等程序,从选拔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后的管理办法选拔范围更加明确、选拔原则更加务实、选拔条件更加科学、选拔程序更加优化、支持保障更加有力。

  是调整选拔范围。增加“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入选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参与选拔,进一步明确选拔范围。二是完善选拔原则。在选拔原则上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职业岗位属性的特点和区域分布,做到统筹兼顾,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符合人才发展需求及工作实际。三是调整选拔数量。综合考虑专家选拔层次、规模等因素,确定“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20名,管理期限为3年”。四是规范选拔条件。破除“四唯”倾向,突出“四个倾斜”,删除了对人选学历、发表论文、取得科研奖项等要求的表述,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更加突出对人选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以及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分类评价。五是优化选拔程序。与以往选拔程序相比,取消自荐环节;明确推荐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推荐人员户籍所在地分别征求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的程序要求;将人选考察程序前移至推荐环节进行,“没有经过专家评议或考察程序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进一步提升推荐人选质量,优化推荐流程,提高选拔效率。六是加强激励保障措施。将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纳入枣庄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枣庄惠才卡”和专家休假待遇。明确在事业单位的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管理期内首次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可不占本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加强薪酬激励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提高薪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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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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