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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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市中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24年5月18日至19日,黄庄村党支部34名党员在某某旅行社的组织下外出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永安镇黄庄村党总支副书记李儒勇作为永安镇黄庄村党性教育活动负责人,组织活动期间私自增加景区游览项目,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景区门票费,造成不良影响。2025年2月,李儒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门票费用已退还至黄庄村委会。
2.2020年1月,市中区通达汽车服务总公司原经理刘志武安排时任通达汽车服务总公司会计韩某芹,在原有返聘工资的基础上每个月向刘志武个人发放电话费补贴;2020年11月再次安排韩某芹,每个月向韩某芹个人发放电话费补贴,领取到2022年2月。2025年4月市中区纪委给予刘志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刘志武、韩某芹违规领取电话费补贴已追缴。
通报指出,少数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仍未形成,“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教训极为深刻。今年3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再次向全党宣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表明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四风”,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狠抓作风建设的清醒和坚定,充分认识和把握作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毫不松懈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抓责任和抓惩治相统一,正面教育引导与反面警示震慑相结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立足监督职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要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精准把握政策标准,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实施容错纠错,真正激励党员干部展现新担当、勇现新作为。(市中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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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讲好枣庄青年故事”青春事迹记者见面会举行。本次见面会共邀请了6名优秀青年代表与大家见面交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