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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王楚 枣庄报道
5月28日,山亭区召开“亭法守万家 和安润山城”——《家事审判白皮书(2022-2024)》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山亭法院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在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的工作成效。法院始终秉持“柔性司法、修复优先”理念,主动回应群众对家事纠纷化解的司法需求,创新构建“专业化审判+社会化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家事审判从“侧重裁判”向“情感修复”转型、从“个案解决”向“类案化解”延伸,取得显著社会效果。
发布会由山亭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明军,山亭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传梅,山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委张瑞,山亭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庭)副庭长苏建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吴明军介绍,法院通过设立家事调解中心、引入心理疏导、完善反家暴机制、探索青少年观护等举措,将司法温情融入家庭矛盾化解。
此次白皮书梳理山亭法院2022-2024年家事审判实践,以数据、案例、机制总结展现司法在修复家庭关系、保护弱势群体、保障未成年人等方面的探索,直面审判难点并提出改革路径,推动家事纠纷化解从“法院主责”向“社会共治”迈进,为和谐家庭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家事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至2024年,山亭法院家事案件收案数量分别为775件、912件、927件。在当年新收一审民事案件中的占比分别为34.12%、27.69%、23.36%,山亭法院一审家事案件结案数逐年为782件、922件、922件。2022年至2024年,山亭法院家事案件调撤数分别为428件、511件、547件,调撤率分别为54.73%、55.42%、59.32%,整体呈上升趋势。三年平均调撤率为56.49%。从案由分布来看,离婚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等传统家事案件仍占有98%以上的较高比例。其中,离婚纠纷为家事案件中的“主力军”,占比达85%-89%。对比2022年和2024年的新收案件数,主要案由中,离婚纠纷和抚养纠纷呈同比上升态势。
家事案件审判创新举措
汇聚合力、健全机制,织密保护之网。一是建立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与区委政法委、检察、公安、司法、妇联、教体、民政等部门多方联动,2024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协作,切实共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5年5月联合印发《青少年社会观护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在全区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试行)》《关于设立家事纠纷共管账户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职能和未成年人社会观护职能,聚焦家事审判领域情理与法理并重的特点,多渠道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二是深化“法院+妇联”工作模式。积极邀请区妇联“婚姻家庭指导中心”进驻区综治中心,重点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统筹调处和“一站式”化解,把婚恋感情等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联合区妇联召开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分析各类婚姻家庭案件特点及成因,分享在家事纠纷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工作经验、有效举措。共同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力争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认真做好涉妇女儿童的司法建议工作。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我们《关于规范校企合作的司法建议》在全省人民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强化保护、转变理念,构筑安全港湾。一是坚决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重拳打击、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实现精准打击、有力遏制,始终保持从严从重打击的高压态势,努力打造“有力度、有速度、有深度、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屏障,为保障妇女儿童人身权利撑起一把“保护伞”。二是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在人民法庭设立家事审判区,打造“家庭式、客厅式”家事法庭,设立“家事+少审”审判团队,配置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青年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专业调解员,积极探索构建家事审判和涉未成年人审判新机制,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推动“四令一书”落实落地,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等制度机制,推出山亭法院家事审判操作流程,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家事调查、抚养案件听取未成年人意见及判后回访制度,设计《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情况调查表》《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意愿征集表》《监护标准履行情况测评表》,为群众提供更贴心、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三是打造家事司法品牌及品牌口号。创建“家和亭安”家事司法品牌,叫响“亭法守万家 和安润山城”品牌口号,建立家和课堂,以“家和亭安”主品牌为统领,与“山法刑,亭幸福”“亭向未来”等子品牌交相辉映,共同构建全方位维权体系;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四是建立保护妇女儿童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全面保护、特别保护、优先保护的工作理念,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开辟绿色通道。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和思路,提高案件调解效率,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重视宣传引领、普法传递司法公正。一是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庭室牵头落实,各庭室结合职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专门成立了一支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春雨”青年普法宣讲队,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制定普法计划,聚焦家庭、妇女儿童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二是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女企业家代表一同走进法院,参观山亭区综治中心和山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深入了解我院多元解纷、调解平台运行、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工作情况,以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三是加大“法院+学校”协作力度。凝聚部门合力,前移工作关口,积极联合区关工委、区妇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司法局签署《关于构建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先后在枣庄市第十八中学、山亭区职业中专创新开展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工作,设立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山亭区妇联是如何充分发挥“妇联+法院”协作优势全面护航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
刘传梅:枣庄市山亭区不断健全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共识与合力,切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关爱服务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加强部门联动,凝聚保护合力。区妇联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落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五项机制”,畅通联络沟通和会商协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双方推进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审前调解中心和区综治中心对接联动、融合共建,设立心理咨询室,在家事案件判决之前对当事人进行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召开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力争矛盾在诉讼之外得到实质性化解。将妇联调解的柔性与法院审判的刚性有机结合,开展离婚劝解辅导,2023年以来,辅导拟办理离婚夫妻2091对,辅导率达100%,有效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加强前端治理,拓展维权载体。区妇联与区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开辟绿色通道,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双方建立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协作机制,在枣庄市第十八中学、山亭区职业中专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通过关口前移,及时对症下药,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同时,妇联与法院常态化联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活动,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区妇联协同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点,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反家暴、防拐卖、反诈、防治校园霸凌等主题,累计开展与妇女儿童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1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参与群众5万余人次。邀请法官走进中小学校互动交流、以案说法,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防。利用“妇女议事会”等基层维权调解阵地,为妇女群众及家庭开展讲法活动,受益群众约3万人次。
抓实关爱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新质效。持续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等活动,今年以来,新招募“爱心妈妈”191名,开展“爱心妈妈”“把爱带回家”等关爱服务活动470余场次,帮助困境留守儿童850余人次。深入开展“奋进新征程 共筑家国梦”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幸福护航”女性心理健康讲座、“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宣讲等系列活动20余场次,受益妇女1300余人次。常态化联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活动,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记者: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有其特殊的人身依附性,那能否说一下家事纠纷案件的特点?
张瑞:对于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有以下特点:身份变动易引发系列争议。身份关系的变动不仅导致离婚、继承等纠纷,还可能牵连到抚养、监护等案件,进一步可能引发民间借贷、所有权确认等法律争议。这种连锁反应使得家庭矛盾易于扩大,甚至引发侵权纠纷。
财产类型多元化、归属确定难。随着社会发展,财产类型日益多元化,除传统财产外,社交媒体账号、店铺、车牌号、手机号码等新类型财产也常成为诉讼焦点。特殊类型的房屋如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等涉及复杂法律关系,使得财产归属确定变得困难,分配时更需综合考量。
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年龄趋于年轻化,未成年保护问题凸显抚养、监护、执行难。离婚纠纷案件的增多不仅反映了婚姻观念的转变,也带来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未成年人在父母离婚过程中往往成为弱势群体,受父母关系影响大。特别是在探望权、抚养权纠纷中,由于父母经济、抚养条件差异,教育理念及陪伴方式易产生分歧,实践中,父母因探望问题在子女学校或居住社区发生争执时,多申请公安部门介入,对未成年人学习及生活造成影响。
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给庭审带来较大挑战。家事案件当事人往往诉讼能力较弱,缺乏法律知识,导致庭审进程缓慢。对于年长或身体不便的当事人,虽然可以选择线上开庭,但操作不熟练也给庭审带来诸多困难。
老人儿童仍处于弱势,女性易受家庭暴力。涉老年人案件集中于赡养、继承纠纷,老年人因行动不便、对无线网络操作不熟练,在立案、庭审、举证过程中常有困难。老年人将钱款交给子女代为保管后,如发生子女私自取款的情况,则易使老人晚年生活陷入困境。我院2022年-2024年共受理3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申请人均为女性。离婚案件中,女方多为主张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但由于家暴发生时间久远,且女方往往念及孩子选择隐忍原谅,导致诉讼时难以举证,无法保障自身权利。
记者:请问能否介绍一下山亭法院家事司法品牌及LOGO?
苏建:山亭法院家事司法品牌名称:“家和亭安”:品牌口号:亭法守万家,和安润山城。
山亭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改革创新,通过打造“专业化审判+柔性化服务+社会化治理”的特色家事审判品牌,让司法成为守护家庭幸福的重要力量。“家和亭安”是以维护家庭稳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家事审判司法品牌。“家和亭安”中的“亭”指山亭,代表了山亭法院立足家事审判职能定位,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和”指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亦寓指家事审判注重亲情修复、以和为贵的司法理念。“家和亭安”代表了山亭法院以司法力量和温度守“小家”和睦,护“大家”安宁的追求,也寄寓了山亭法院家事审判守护万家灯火的美好期愿。
“家和亭安”品牌LOGO中心元素为爱心、天平、亭子;爱心居中由父母和孩子组成,奠定了温暖与关爱的主基调,代表山亭法院家事审判以守护每一个家庭幸福和谐,守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司法追求;天平象征公平与正义,亦表明了家事审判的公平公正;亭子整体代表了山亭地域特色,最上方由山亭地标“翼云山”变化而来;同时亭子整体似房屋,象征了家庭,LOGO的外部为麦穗,象征了国家,寓意“家事”即“国事”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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