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李雪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鲁0404民初178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被执行人梁传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传国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传国,男,1977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枣庄市峄城区西沿河路7号9号楼1单元1001室,公民身份号码为370404197709193333。
执行标的:39320元及利息等。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传国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包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
本院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632-7739296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19号
联系人:徐法官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鲁0404民初1423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被执行人孙立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立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立新,男,1983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枣庄市峄城区吴林办事处王楼村86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0419831224685X。
执行标的:220000元及利息等。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金额: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立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包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立新下落线索且法院实际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奖励提供线索者2000元。
本院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632-7739296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19号
联系人:徐法官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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