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枣庄这些人可以领

2025-08-20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山东发布 作者: 计晓杰

视频制作:计晓杰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什么?

  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将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以消费补贴形式,来支持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其中,山东省是首批试点省份之一,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介绍,项目旨在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一方面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减轻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支付压力,另一方面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据估算,山东有60万左右老年人处于中度以上失能状态,为尽快让失能老年人享受更加普惠优质、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更好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山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首张优惠券已于今年7月在青岛发出。

  谁能领?

  补贴对象主要面向山东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山东,只要长期居住在山东,而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就可以参与这项补贴活动。同时,为了避免部分老年人重复享受补助,有三类老年人不能参加这次活动:一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二是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三是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

  怎么领?

  本次补贴活动,依托“民政通”线上平台实施,这个APP可以从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也可以从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民政通”小程序。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后续按月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老年人登录账号点击领取即可。电子消费券的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当月没有抵扣完的,不能累积到下一个月。

  省多少钱?

  本次补贴活动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不是现金形式发放,可以理解为抵扣券,是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比如,一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价格为100元的居家上门服务,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按40%比例抵扣后,只需要自付60元。目前一共有两种消费券,一种是用于入住养老机构和日间托养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另一种是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为500元。这两种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只能领取一种。

  哪些服务能享受补贴?

  山东补贴项目范围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结合山东实际确定了17项补贴项目。除涵盖老年人日常照护所需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如长期入住、短期入住、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之外,本次补贴还将一些失能老年人需要的日常护理项目,比如康复护理、护理协助、健康管理服务等纳入补贴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各市已有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本项目做好衔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可以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和这次的电子消费券优惠政策。比如,某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且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条件,经长期护理保险报销后,个人需要自付2000元,这2000元还可以通过这次领取的养老服务消费券按照40%的比例进行抵扣,即800元,个人实际负担12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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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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