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李雪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9月22日下午,枣庄仲裁发挥仲裁制度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4年受理案件标的额4.58亿元,“枣庄仲裁”专业品牌已在鲁南地区初步树立,成为越来越多市场主体的优先选择。
枣庄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处党组书记、秘书长巩存友,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文娟,枣庄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秘书处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侯钦征,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秘书处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杨启武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巩存友介绍说,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三十周年。截至2025年8月,全国共设立285家仲裁机构,办理案件当事人涵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纠纷类型包括金融、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三十年来,中国仲裁事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仲裁体系,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力量。今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仲裁法》,该法共8章96条,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法进一步健全了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强调仲裁工作要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这是我国仲裁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必将为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枣庄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组建,1998年10月正式挂牌运行。成立以来,枣庄仲裁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仲裁职能,坚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努力为优化枣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仲裁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枣庄仲裁始终秉持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市场主体的理念,持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自成立以来,枣庄仲裁委员会累计办理仲裁案件8300余件,涉案标的额近46亿元。其中,2020年第五届枣庄仲裁委员会履职以来,受理案件3000余件,标的额近20亿元,纠纷类型覆盖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货物买卖等多个领域,为企业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枣庄仲裁尤其注重在相关专业领域深耕发力,2024年受理案件标的额4.58亿元,“枣庄仲裁”专业品牌已在鲁南地区初步树立,成为越来越多市场主体的优先选择。
夯实专业人才基础,仲裁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仲裁公信,人才为本。2025年3月,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顺利完成换届,新一届委员会共聘任委员16名、仲裁员160名,广泛涵盖法律、经济、建设工程等领域,均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制定修订完善《仲裁规则》及11项配套制度,成立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实现了对仲裁程序的全链条监督,有力保障了案件审理质量和裁决公信力。六年来,枣庄仲裁委员会所作裁决无一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展现了优良的法律水准和社会认可度。这次新修订的《仲裁法》,进一步规范了担任仲裁员的条件,拓宽了仲裁员聘任渠道,增加了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了仲裁员选任程序等,枣庄仲裁将积极落实相关要求,持续提升仲裁员队伍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创新便民惠企机制,仲裁服务流程持续优化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枣庄仲裁大力推进“智慧仲裁”建设,现已基本实现在线立案、远程管理、数据归集等数字化服务,极大便利了异地当事人,有效降低了维权成本。同时,将调解贯穿仲裁全过程,创新实施“四调四心四解”调解工作法,年均调解成功率保持在51%以上,自动履行率接近100%,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业兴”。不断延伸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核、法律咨询和风险防控等前置服务。目前,枣庄仲裁正积极会同审判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筹备设立枣庄仲裁商事调解工作机构,按照“调解优先、仲裁保障”模式,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制纠纷解决方案,全力护航企业稳健发展。新修订的《仲裁法》新增网络在线仲裁等制度,与枣庄仲裁当前的智慧仲裁建设高度契合,将进一步助力提升仲裁便民惠企水平。
聚焦品牌塑造推广,仲裁公信形象深入人心
枣庄仲裁始终坚持把品牌建设作为提升仲裁公信和社会影响力的关键路径,通过严格案件流程管控、全面实施过问登记、推行办案质量承诺,持续规范仲裁行为,提升服务品质。“选择枣庄仲裁”正日益成为企业广泛共识,尤其在建设工程、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枣庄仲裁的专业、高效和保密优势获得各方高度认可。同时,积极推动仲裁条款纳入企业标准合同,为企业增设一道风险防范的“法律安全网”,助力枣庄营造更加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新修订的《仲裁法》规定,仲裁事业要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枣庄仲裁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擦亮“枣庄仲裁”品牌,更好发挥仲裁在化解经济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
提质增效规范管理,仲裁服务效能全面增强
以《仲裁法》施行三十周年和新修订通过为新起点,枣庄仲裁坚定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枣庄实践”目标,制定出台了枣庄仲裁历史上的首个三年发展规划,持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助力本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修订的《仲裁法》完善了涉外仲裁制度,增设仲裁地制度,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枣庄仲裁将持续深化仲裁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精通、作风清廉、服务高效的仲裁队伍,加快构建更加开放包容、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体系,为本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目前很多群众对仲裁的熟悉度还不高,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仲裁,以及仲裁有哪些特点和优势?
巩存友: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也是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其核心是当事人自愿协议选择仲裁,由仲裁庭依法独立、公正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商事仲裁的优势,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意思自治,自主高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及适用规则,实现高效定纷止争。二是专家裁判,独立公正。仲裁员多为法律、经贸、科技等领域专家,能依托专业素养作出裁判,仲裁机构独立运作,有效避免行政干预,确保裁决公正权威。三是一裁终局,省时降本。仲裁程序灵活、周期时间短,一裁终局,能显著节约时间与资源成本。四是保密审理,维护商誉。仲裁不公开审理,裁决文书也不上网,有力保护商业秘密,维护企业形象与信誉。五是裁决执行,效力性强。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可依法申请执行,并且依托《纽约公约》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国际执行力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9月12日新修订的《仲裁法》,进一步健全了仲裁制度,扩大了受案范围,完善了仲裁程序,尤其是加强了涉外仲裁,为枣庄仲裁更好发挥优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枣庄仲裁将充分发挥“程序灵活、专家断案、保密高效、执行力强”等优势,努力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为百姓服务,更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请问枣庄仲裁委员会今年制定的《枣庄仲裁事业三年发展规划(2025-2027年)》出台的背景和主要目标都有哪些?
侯钦征: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三十周年的里程碑之年,亦是该法完成重大修订的变革之年,更是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履职起步、开启新征程之年。今年3月份换届以来,新一届委员会广纳贤才,聚焦法律、经贸、科技、建设工程等专业领域,新聘委员16名、仲裁员160名,构建起一支高层次、专业化的仲裁力量,为枣庄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全新活力。2025年以来,枣庄仲裁委员会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坚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发展方向,制定了《枣庄仲裁事业三年发展规划(2025-2027年)》,系统应对仲裁知晓率不高、协作机制不畅、信息化滞后等现实挑战,旨在全面提升枣庄仲裁公信力与服务质效。
《规划》突出“抓规范、提能力、拓案源、树品牌”四项重点,分阶段推进。2025年为筑基攻坚年:立柱架梁,攻坚短板。聚焦制度、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建设,集中补齐基础短板,筑牢发展根基;2026年为稳基拓进年:数字赋能,提质增效。以数字化建设与仲裁制度推介“双轮驱动”,全面实现全流程线上办案,深化裁调衔接、诉裁对接等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大力拓展重点行业案源;2027年为强基攀高年:品牌引领,争先进位。着力培育区域知名仲裁员,构建与法院、商会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打造一流专业服务品牌,力争核心指标接近省内先进水平。整个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以新修订《仲裁法》实施为重要契机,全面强化党建引领和内部治理,持续优化仲裁流程,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仲裁法治保障。
记者:仲裁与仲裁调解是什么关系,枣庄仲裁在调解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潘文娟:仲裁与仲裁调解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的核心是依法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调解则是在仲裁程序中通过协商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推动矛盾源头化解的具体举措。调解可以贯穿仲裁全过程,形成“调裁结合、灵活高效”的解纷模式。
枣庄仲裁高度重视调解在化解商事纠纷中的作用,积极构建“调解优先、仲裁保障”工作机制,成效明显。一是创新推行“四调四心四解”(案前调解,细心了解案情,找准症结劝解矛盾;庭前调解,耐心分析利弊,设身处地纾解矛盾;当庭调解,恒心释法晰理,劝导两方化解矛盾;裁前调解,公心分析法理,实事求是破解矛盾)工作法,将调解融入案件各环节,年均调解成功率保持在51%以上,自动履行率近100%,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将调解服务延伸至基层,通过进驻综治中心,联动商会组织,开展仲裁走进机关、企业、社区、律所“四个走进”等活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常见民商事矛盾非对抗化解。三是完善调裁衔接机制,积极筹建仲裁商事调解专门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制解纷方案,有效节约当事人时间和成本,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新修订的《仲裁法》也进一步强调了调解的重要地位,为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记者:请问枣庄仲裁委员会在金融仲裁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杨启武:枣庄仲裁认真贯彻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充分发挥仲裁专业、高效、灵活优势,持续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我们尤其关注金融机构长期难以处置的不良资产问题,例如,某机构一批逾期10至20年的贷款,因利息远超本金、债务人还款能力不足,陷入僵局,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激化矛盾。面对此类难题,我们主动介入,引导双方协商寻求务实解决方案,在保障本金回收的基础上,推动利息合理减免,促成案件和解,实现了资产回收与债务纾困的双赢。今年以来,已成功审理或调解金融纠纷案件108起,帮助金融机构收回本息500余万元。债务人在履行约定后,征信问题依法得以修复,有效缓解了双方对立,提升了社会满意度。
新修订的《仲裁法》完善了仲裁程序,强化了裁决效力,并注重与国际规则衔接,为我们更好开展金融仲裁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金融仲裁专业化,完善调裁对接,更精准回应金融机构和消费者诉求,为优化金融生态、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仲裁力量。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李雪
2025石榴产业发展大会将于9月24日上午在枣庄市峄城区举行开幕式,大会由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协会主办,以“榴火燃情聚枣庄 籽籽同心创未来”为主题,拟邀请国家部委、省直部门领导,高校和科研院所有关专家,国内石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