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9月6日讯(通讯员 翟博文 高广帅) 9月4日上午9点,到了法院开庭的时间,原告没有到场,被告张某一直等到12点也不见其人,这场因欠条引发的民事财产纠纷才得以告捷。
张某为山亭区新城一家面点加工老板,半年前赊欠李某800元面粉,当时给李某写了一张欠条,具体内容为:张某今欠面粉款800元整,落款人张某,×年×月×日。3月前,李某匆忙地到张某处要钱,说孩子正在二院住院急用钱,可没带欠条,和张某商量看是否能先帮帮忙,并透漏自己就是张某亲姑父的干爹,并承诺回家后就把欠条撕掉。张某曾听姑父说他有一个干爹是干面粉生意的,并且也姓李。思量片刻,一方面仅800元而已,也没什么了不起,二来又是姑父的干爹,况且人家孩子有病,如不救急又显得不近人情。故而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先给了钱。
一月后不见李某来归还欠条,张某以为他真的把欠条给自毁了。可令他没想到的是,8月6日,一个陌生男子拿着那张欠条又来讨债,这可气坏了张某,张某和其陌生男子理论,“我几时曾用过你的面粉,你算老几,来问我要钱。”陌生男子手持欠条说:有此为据,如不给两日后让你好看。陌生男子索要未果,张某当即给李某打电话,李某说欠条已被自己撕毁,至于还有那张欠条的事他全然不知。两日后,陌生男子带着四五个青年再次索要,并扬言不给就揍,张某的妻子拨打了110,几陌生男子说不给钱法庭见,就匆匆离去。果然16号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并让张某15日内写一答辩书上交。张某还钱后还被人诬告,心有不甘,于是聘请了律师写了答辩状,并坚决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可没想到的是到了开庭之日原告竟没去。
懊恼的张某提醒广大市民,在写欠条时一定写清某某欠某某款项,以免给小人可乘之机,不见到欠条就是说的天花乱坠也别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