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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回应“律师滋事落网”:创造更好职业环境

2015-07-15 08:18:00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袁国礼

针对媒体报道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个别律师涉嫌犯罪一事,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及北京律协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采访,他们纷纷指出律师主流队伍是好的,只是极少数律师的行为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从业准则。邱宝昌表示,无论律师、律师事务所还是律师协会和国家公权力部门,都要“遇事找法,化解问题靠法,要用法律的手段和法律的方法来化解矛盾”。

  针对媒体报道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个别律师涉嫌犯罪一事,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及北京律协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采访,他们纷纷指出律师主流队伍是好的,只是极少数律师的行为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从业准则。

  根据媒体报道,周世峰、王宇等极少数律师,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由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

  昨天,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何勇表示,从目前披露的案情看,一些律师的行为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范围,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从业准则,涉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与律师的身份定位和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何勇表示,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律师只是极少数,不能代表全国27万律师。何勇认为,清除队伍里的“害群之马”,能为广大律师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极少数涉嫌犯罪的律师,作为律师主管部门,我们坚决支持”。

  何勇告诉记者,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而广大律师也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恪守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关

  市律协谈极个别律师涉嫌犯罪称

  北京律师整体形象不受影响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处副处长任宇平表示,北京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对于极少数律师违反法律规定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应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邱宝昌表示,极个别律师并不影响行业的整体形象。律协一方面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会进一步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社会主义法律队伍中的组成部分,律师应该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模范”。

  邱宝昌介绍,律师协会规定,如果律师违反了律师法和行业规定,律协会依据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邱宝昌表示,律协对此事高度重视,接下来将进一步核实,“如果司法审判最终认定这些律师为犯罪,那肯定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对他们追究相应的责任,律协会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的调查”。

  邱宝昌表示,无论律师、律师事务所还是律师协会和国家公权力部门,都要“遇事找法,化解问题靠法,要用法律的手段和法律的方法来化解矛盾”。

  观点

  专家:律师不等于法律商人

  针对此次事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表示,此事也从另一个角度暴露出律师队伍的建设存在问题:长期以来只注重律师队伍数量的发展,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律师队伍“质”的发展。

  王进喜表示,职业道德和执业法律建设是律师队伍的根本性问题。律师这个职业之所以存在,前提条件就是法律秩序的建立,因此律师应当有意识地、自觉地维护法律秩序。哪怕律师有轻微的违法,也会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任。律师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法律商人”,而是有其职业性和公共性,还要强调其公共利益性。

  王进喜介绍,根据《律师法》,律师有“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等行为,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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