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5210000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 > 两性

医院误诊致女子病情延误

2015-06-29 12:58:00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邹嘉静耿丹

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6日 患者做人工流产手术后复查,被误诊为子宫肌瘤,导致病情延误,患者切掉左侧输卵管,并且两年之内不能生育,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女子5万元。

  原标题:医院误诊致女子病情延误 两年内无法生育

  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6日 患者做人工流产手术后复查,被误诊为子宫肌瘤,导致病情延误,患者切掉左侧输卵管,并且两年之内不能生育,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女子5万元。

  家住乌鲁木齐的张姓女子,2011年1月21日到乌鲁木齐某医院进行妇科检查,被确诊为先兆流产,医院建议该女子做人工流产手术,次日,张姓女子在医院做了无痛人工流产手术,但术后感觉身体不适,于同年2月18日进行了复查,复查的结果是子宫肌瘤,该女子在医院进行了继续治疗。

  在病情未见好转的情况下,2011年2月25日,张姓女子又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四医院进行检查,被确诊为左侧宫角妊娠(破裂性),并于次日进行了左侧宫角楔形切除,即左侧输卵管切除手术。手术后,该女子还被告知两年不能怀孕。

  2012年10月18日,张姓女子经司法鉴定后得知,她在2011年1月21日和1月22日在乌鲁木齐某医院的治疗存在过错,最终导致了她不能怀孕的结果,于是,张姓女子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由于医院的两次误诊、误治,导致其病情延误1个半月之久,并构成伤残,2年内不能怀孕,请求医院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16万元。

  医院辩称,在诊疗和手术前、中、后均向张姓女子履行了告知义务,该女子的疾病是其自身原因所致,没有证据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

  经法院委托,乌鲁木齐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后认为,医方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无违法行为,但存在违规事实,患者疾病本身是造成患者输卵管破裂和切除的主要原因。但是医方的违规事实,使患者失去早诊、早治,保留输卵管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认为,患者输卵管的切除与医方的违规事实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医院须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张姓女子的输卵管切除与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针对过错问题,医院作为专科医院理应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因此,医院在未进一步确认原告是否流产的行为违反了其应尽的法定义务,故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综上,医院应当对张姓女子的人身损害承担75%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该女子五万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程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