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5210000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 > 养生保健

健身房太贵 小区里排不上队 我们去哪儿健身?

2015-06-24 14:14:00来源:人民日报作者:

国家体育总局设施处处长赵爱国说,体育场馆考虑更多的是场馆的生存和运营,而且场馆数量、开放时间都相对有限,显得供不应求。笔者走访北京东城区、朝阳两城区的5个小区发现,八成以上的居民对社区组织的健身活动一无所知,尤其老年人缺乏有组织的健身活动。

  社区晨练

  7月26日早晨,福建福州某社区居民在练太极拳。

  新华社记者 林善传摄

  原标题:健身房价格太贵,小区里排不上队,体育场面积缩水 我们去哪儿健身?(聚焦·关注城市健身难(上))

  场地少,想锻炼没有去处——

  健身房价格太贵,小区里健身器材每天人多得排不上队。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平方米左右,而且体育场地存在占用情况

  “我们是想健身,可我们去哪儿健身?健身房价格太贵,小区里健身器材每天人多得排不上队。”家住北京丰台的李先生无奈地说。

  近日,笔者走访位于北京朝阳、海淀、丰台等5个城区的9家健身房发现,各家健身房根据健身环境、项目内容、地利位置等条件不同,年卡费用从800元到1万元不等。“七八千元的会员费快赶上我一个月工资了。我现在大学体育馆里健身,一年800元不算太贵,但有时健身课人多,器械也不全。”家住知春里小区的刘先生说。

  跟健身房相比,市民健身点的免费健身器械最实惠,但经常需要排队。“你看我们哪儿有地方呆啊?想遛弯儿没地儿,全是车。有一小片健身器材,但人太多。那个磨脊梁的器材,每天晚上都得排队等半天。”家住椿树园小区的李奶奶向笔者抱怨。

  椿树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奈:“年初我们做了一个居民需求调查问卷,大家都觉得健身地方比较少。我们为此专门平整了一块原计划另作它用的土地,计划做成一个健身广场。没办法,老城区人多空地儿少,社区也挺犯难。”

  据《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居住区、小区级每千人体育设施用地为200到300平方米。但现在很多小区尤其老城区小区,存在健身区被占用为停车场、市民活动量远超健身区承载能力等问题。

  家住湖北武汉市徐东大街省电大厦附近的李阿姨,最近迷上了跳健身舞。每天吃过晚饭,她都要出去跳上两步。可让李阿姨头疼的是,她和老姐妹没有固定的场地锻炼,只能见缝插针寻找空地。“要是找不到大小合适的场地,就只能两三人一起练练,总是跳不爽!”

  “确实,武汉目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还是偏少的,这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武汉市体育局局长王沈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武汉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29平方米,距离国家1.5平方米、湖北1.6平方米的目标仍有不少差距。

  王沈顺介绍,2007年,武汉兴建了一大批体育场馆和设施,但仍然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健身需求。截至去年底,武汉体育场馆总数达9821个,面积1296万平方米。

  据了解,武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少,主要是由建设因素造成。首先,财政资金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方面的投入不足,目前武汉还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和基本投资计划;部分新建住宅项目未按规定配建体育设施。武汉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其中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打了折扣。

  此外,武汉市人口的迅速增长、新旧城区改造拆掉了部分体育场馆,也是重要原因。

  2005年全国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显示,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03平方米,而且体育场地存在占用情况,被占用的体育场地共有303个,被占用体育场地原始投资总额为13亿元。除海南、西藏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体育场地被占用的情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程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