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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10月18日,“深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破解失能群众护理难题”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23年9月底,枣庄市累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共5041人,累计拨付8514.89余万元。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李鑫,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国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良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鑫介绍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一项重大战略制度安排,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民生工程。随着老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失能老年人数量逐年攀升。据统计,枣庄市失能失智人员已超过7万人,其中重度失能人员约0.5万人,许多家庭面临照顾失能人员的现实难题,同时,多病共存的失能人员不仅需要生活照料,还需要医疗护理。与一般的养老服务相比,长期护理服务人员专业要求较高,服务缺失成为社会保障短板,亟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社会需求。
市医疗保障部门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本市作为国家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契机,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引领,以提高管理水平为抓手,以基本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于2019年在全市启动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出台《枣庄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枣庄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文件,构建了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实施了全方位的护理模式、建立了全链条经办服务体系,同时通过对长期护理保障范围的不断调整和待遇标准的持续提升,努力打造枣庄市可持续、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共5041人,累计拨付8514.89余万元。通过这几年的探索实践,本市职工失能半失能群体护理难题有效破解、失能人员生活质量有效提升、医院挤占床位现象有效缓解、护理服务产业链条有效拉伸。
2023年,枣庄市又成功获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原则,首批选择市中区、薛城区启动试点,探索开展符合本市实际、贴合本市人员需求的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枣庄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枣庄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细则》《枣庄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了参保对象、保障范围、保障水平和失能评估、服务机构管理、待遇结算等具体内容,对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作了审慎务实的整体安排,为经办服务环节的实施提供政策依据。建立委托经办管理模式。根据《枣庄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确保基金安全和监管有效的前提下,市医保局通过招标确定了商业保险机构,具体承办经办服务业务。通过商业保险承办机构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经办服务资源,为参保居民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提供政策咨询、经办受理、跟踪服务等业务。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为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尽快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了对经办机构、护理机构和评估人员等各业务环节的系统培训;同时,结合“医保干部进基层”“医保政策进万家”等活动,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加深社会各界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了解和支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将制度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全面搭建待遇享受平台。遵循供需平衡、合理布局、择优选择原则,全市范围内医疗、养老等各类可以提供护理服务的机构可自愿申请成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目前,全市协议服务机构共有60家,其中一级医疗机构(含:镇(街)乡镇卫生院及街道卫生服务中心)39家,为农村参保居民享受护理服务提供便利。畅通完善待遇受理通道。建立“村(居)申报、镇(街)初审、区级汇总受理”三级受理机制,通过主动对接、体验式服务等方式引导参保居民待遇申请。截至9月底,共受理申请1095人,经失能评估通过733人,支付待遇约16.88万元。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在制度设计、筹资机制、经办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不断积累和总结试点经验,争取打造出一套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期护理保险“枣庄模式”,切实将这项民生实事做实做优。健全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健全经办服务体系,优化护理模式结构,促进枣庄市护理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信息化经办管理平台。创新经办管理机制,搭建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积极实现基金使用、评估、服务等全过程实时动态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方法手段,丰富载体渠道,深入医院、养老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实地宣传,深入解读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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