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李雪
大众网记者 张天力 枣庄报道
12月31日,台儿庄区做优做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召开。台儿庄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科,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王继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马海红,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张天慈出席本次发布会。
会上,张科介绍说,2022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1人,批准逮捕285人,不批捕19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13人,提起公诉744人,不起诉323人,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融入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平安台儿庄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常治长效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形成“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合力,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6人,起诉76人。批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93人,起诉138人。批捕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9人,起诉57人。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批捕25人,起诉88人。今年以来,妥善办理缅北回流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涉嫌诈骗、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14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已全部起诉至区人民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84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13%。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86人,适用率达99.59%。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582人,采纳率99.3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一审服判率98.63%,被告人认罪伏法成为常态,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服务全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3人,起诉74人,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依法办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2人。着眼“治未病”,向辖区20余家企业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600余册。
积极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完善提前介入、证据审查机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2人,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坚持司法为民,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惩处侵害民生民利犯罪。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依法起诉34人。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7人,追回务工人员“血汗钱”130万余元,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办理刑事信访案件,解“法结”释“心结”。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对遭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共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5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2万元。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拟不起诉、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开展检察听证54件次,在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同时,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坚决遏制涉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坚决打击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0人,起诉74人。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批捕31人、起诉33人。依法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8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36人。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报告,与区教体局会签《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商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11名刑事检察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0余场次,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与区公安分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全市率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会商等方式,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适用,从源头上防范问题案件发生。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证据审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强化“减假暂”和社区矫正等非监禁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府检联动,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人。坚持“可处罚性”原则,实质性推行行刑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12人,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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