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法院深入全市46个重点项目建设一线,以法律建议赋能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7-1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田甜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7月16日下午,枣庄市法院司法赋能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市法院走访全市46个重点项目建设现场,为项目建设提供涉土地、规划、许可等相关法律意见100余条,助力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朱东徽,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利,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硕,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高键介绍说,今年上半年,枣庄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贯彻落实“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工作部署,在创新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持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保障

  主动服务大局。聚焦市委工作部署,出台《服务保障“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的十六条措施》,编发“服务集中攻坚专报”,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机制做法共享,促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得到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深化府院联动。深入开展“行政综治大联动”活动,动态研判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涉诉情况,走访全市46个重点项目建设现场,为项目建设提供涉土地、规划、许可等相关法律意见100余条,助力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指引作用,借助“枣法之光”微信公众号开辟“枣法护航”“枣法案例”栏目,发布典型案例46篇,服务市场主体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转变。

  做实多元解纷,助力社会治理

  建强调解队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对6个县级综治中心全部派员入驻;对有调解意向的涉企案件先行调解,有效提高解纷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充分发挥退休法官熟知法律法规、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全力打造“桑榆解纷”商事调解品牌。加强行业治理。建立“法院+行业协会”调解模式,联合打造“法院+金融”解纷队伍,将200余家调解组织和400余名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促进电商、二手车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前端预防。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聚焦市场主体法律需求,定向开展企业帮扶、法治体检,向企业发放《常见法律风险防范问答手册》140余份,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在经营管理中的涉诉风险。

  做优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

  维护市场秩序。发挥刑事打击预防作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审结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105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决防止和纠正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7件,推进法治枣庄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商事案件审判运行态势会商调度,坚持“月度分析、季度会商、条线指导、审务督办”,发布审判管理通报六期,提升案件质量、压缩办案用时,企业满意度显著增强。推进“执破融合”,进一步深化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融合,以执助破,以破促执,减少程序转换的时间与成本,帮助企业轻装减负。做实善意执行。对一时陷入困境、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执行方式,积极探索涉执不动产“带封过户”模式,实现查封资产在司法程序下高效流转、物尽其用,最大程度挽救被执行企业。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为执行过程中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企业出具《诚信自动履行证明书》,消除企业在获取信用贷款、参与招投标等方面的障碍。

  夯实法治支撑,赋能新质生产

  优化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充分运用预重整等程序机制和债转股、股权让渡等市场化方式挽救困境企业,审结破产案件5件,化解债务4400万元,实现“治病救人”与“新陈代谢”双重目标。推行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为无力承担清算费用的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清算服务,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强化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锂电、机床、种源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保护力度,加强对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地理标志等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9件,以严格公正司法树立鲜明导向。与行政机关协同联动,联合开展新闻发布、集中普法、同堂培训等活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力盘活资源要素。创新运用“先终结破产程序、后处置划拨土地”模式,盘活土地资源,提高闲置土地处置效率。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发力,推行“预查废”“预执废”等工作机制,审结金融借款等案件1000余件,推动更多资本活水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请介绍一下枣庄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朱东徽: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立足行政审判工作实际,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业务联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构建行政诉讼综治大联动格局。在市级府院联动大框架下,常态化落实与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的意见》,持续激活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诉讼延伸、共享提高四项联动机制效能,先后组织联席会议19次,研判重大复杂敏感案件10余件,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中的各类疑难问题20余个。二是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严格落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定职责,把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一体提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判决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等,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三是助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聚焦助力提升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面对面”“零距离”旁听庭审,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紧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通过剖析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讲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今年以来,邀请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3次、旁听庭审250余人次,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6次。

  下一步,枣庄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动,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请介绍一下枣庄法院先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在实质化解纠纷方面成效如何?

  王利:枣庄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做实做优先行调解工作。坚持严格依法立案与深化多元解纷一体落实,能调尽调、应立必立、简案快审、实质解纷。今年上半年度,全市法院通过先行调解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86件。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高位推进先行调解。院党组高度重视,准确理解把握“先立后调”工作机制要求,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整体协调推进。各区市法院结合自身的力量配置、纠纷类型、存案情况,积极探索完善先行调解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业务条线法官专业知识、办案经验,将调解员的经验优势与法官的专业优势相结合。充分运用已有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与主管部门、行业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的对接联动,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推动纠纷通过最优方式、最佳途径妥善化解。

  二是优化流程衔接,畅通诉调对接渠道。立案、释明和征求调解意向一体推进,做好案件分流。根据纠纷性质和当事人意愿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引导当事人依法选择调解、协商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经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当场履行;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若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案件情形开展简繁分流,依法及时审理。充分发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防线”作用,为当事人减负,更让正义提速。

  三是聚焦矛盾化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综治+法院”在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指导调解工作力度,提高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解纷水平。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积极借助“全国雪亮工程视联网”平台开展线上解纷培训,强化村规民约指导保障和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助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定期就辖区潜在社会风险、多发共性纠纷、区域诉讼情况及时向党委反馈,辅助科学决策,推动构建社会治理工作闭环。

  记者:当前部分经营异常企业长期滞留市场,占用公共资源却难以高效退出,影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我们关注到法院近期在大力推行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请问在优化经营异常企业退出流程方面,形成哪些特色工作机制?

  张硕: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高效便捷退出通道,枣庄法院聚焦“经营异常企业退出难”困境,打通经营异常企业注销“最后一公里”。以“府院联动+执清融合”双轮驱动,实现首批公益强制清算案件从受理到企业注销退出市场全程仅48天,是枣庄法院推动经营异常企业高效退出的创新实践。

  建立“筛查-审理-注销”全链条府院联动机制。针对市场主体主动退出意愿弱、注销程序繁琐等问题,市法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出台《关于开展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从筛查、审理、注销等环节规范流程,构建“联动式”退出机制。依托“一件事”查询平台初步筛查,再通过清算组全面调查核实,严把清算入口关。优化公益清算申请、审理、注销程序,明确市场监管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请,清算程序终结后,清算组持法院终结裁定即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实现吊销未注销企业“一站式”退出。

  创新“执清融合”绿色通道实现双重治理。为解决失联企业“退出难”困境,市法院探索建立执行程序与公益清算深度融合机制,加快无效主体退出,推动资源重新配置。法院执行部门可以从终本库中初步筛选经营异常的企业,与吊销未注销企业备选库对接,对于符合公益清算标准的,则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公益清算或强制注销。该创新举措打通了执行、强制清算程序之间的通道,通过执行程序与清算程序的深度融合,实现经营异常企业快速出清与执行案件清理的 “双重增效”,激活市场主体“新陈代谢”。

  构建公益服务可持续保障体系。联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构建公益管理人(清算组)模式,指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清算组,鼓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义务为企业完成清算程序。根据难易程度、履职便利、地域范围等具体情况,在选任清算组时,通过将一定数量的案件指定一家中介机构集中办理,提升工作效能。并将公益清算的办理情况纳入管理人履职评价,督促清算组高效履职。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常态化资金保障机制。

  下一步,市法院将深化公益清算工作机制,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市,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提供“枣庄样本”。谢谢。

  记者:请问枣庄法院执行局就优化涉企服务有哪些具体举措?

  王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院执行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建立全市法院商事案件专业化执行团队。遵循“专业人办专业事”原则,精选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构建高效协作体系。办理案件既严格规范采取执行措施,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动案件实质化解,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全市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讨基层法院涉诉土地、厂房强制腾退等商事执行难题,促进生产要素高效集约利用;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与标的额科学分类,实现简单案件快速执结、复杂案件专业攻坚,推动执行资源配置最优化。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带封过户”。针对司法实践中被查封房产交易受限、传统拍卖流程冗长易流拍的痛点,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建立“带封过户”机制,有效缩短财产处置周期,避免资产价值贬损。创新构建“法院监管+部门联动”双保险机制,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查封状态下办理产权登记并保持系统锁定状态,杜绝“一房多卖”风险;实行“先过户、后解封”操作流程,买受人将价款全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实现资金与产权“零风险”交接。近日,滕州法院已成功办结全市首宗“带封过户”执行案例,为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供实践样本。

  三是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聚焦涉企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建立案件台账,实行中院定期调度、领导包案督办,通过交叉执行、联动发改部门等方式推动案件实质进展。深化“执破融合”,中院执行局联合破产审判部门到辖区法院开展执破融合业务指导,从理念、手段、资源层面促推执行与破产深度融合。开展失信信息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已将60家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的企业移出失信名单,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强化涉企执行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评查与专项督导,对发现问题线索从严问责,视情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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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婷婷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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