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8月23日讯(通讯员 程远 若寒)近日,枣庄市中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因购买变质火腿肠,造成身体伤害的投诉!
8月15日,消费者吴某在市驻地某超市购买某品牌袋装400克火腿肠一袋,回家食用中发现火腿已变质生蛆,看到此景,一家人当时呕吐不止.,随即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经销商不予理睬,态度极其生硬,消费者很是气愤,下午来到市中消协要求依法维权,消协工作人员看到实物后,发现此火腿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8月2日在保质期内,当即与疾病控制中心和食品药品管理局联系,及早鉴定该火腿的质量,并立即到该超市实地查看其他火腿肠有无同等情况,经查在柜台及仓库的剩余火腿,没有发现这种情况,最终证实此火腿肠在储运过程中,因外包装破裂后造成变质.经调解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500元,并登门向消费者道歉.吴先生一家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