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乱涨价被市物价局行政告诫
市民期待彻底根治
大众网枣庄9月11日讯(记者 张岩 通讯员 张冬磊)8月21日,枣庄大众网以 枣庄华润苏果购物广场停车遭遇"乱收费"为题,对看车人员在华润苏果购物广场前对停放车辆乱收费的行为予以了曝光,8月19日当天,看车人员对摩托车和电动车按1元/辆/次收取,对自行车按0.5元/辆/次收取,比正常价格高出1倍。
本文一经报道,立刻受到了读者和网友们的热烈响应,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枣庄大众网也适时在鲁南论坛上开辟了“评论专栏”进行讨论,网友们纷纷在论坛上留言表达自己的意见,网友AN二少爷:看车的真黑!!!真是忍无可忍~!网友zhenwodefeng:希望大家有时间再去,看看这个事情有新的进展没有!网友们一致对这种趁火打劫式的强盗行径表示愤慨,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加强监管,迅速、及时地予以查处。9月10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了解到,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市物价部门高度重视,对报道所涉及的停车场乱收费行为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有关看车人员承认在超市开业期间的2天内(8月18日和19日),确有停车收费乱涨价行为,但在之后恢复了正常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于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告诫,责令其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据市物价局价格违法举报中心的王科长介绍,目前公共场所停车费的收费标准是自行车0.2元/辆/次(4小时内),摩托车0.3元/辆/次(4小时内),停车时间超过4小时按自行车0.3元/辆/次,摩托车0.5元/辆/次收取,车辆过夜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的费用。调查同时发现,华润苏果购物广场门前停车点是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相关职权设置。目前,市物价局正在会同市中公安分局对市中区内各公共停车点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整顿,要求公共停车点经营时要做到“三有”,即有停车点标志,有看车收费公示牌,有收费人员收费工作证。
为了解整改后的情况,9月9日、9月10日两天,记者先后来到华润苏果购物广场,看到门前广场被划分成了三段停车区域,中间部分是小轿车等机动车停车区域,两边是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车辆排放秩序良好,收费标准分别是摩托车0.5元/辆/次,自行车0.3元/辆/次,但是现场并未发现收费公示牌,收费标准则一律按上限收取。通过现场采访,笔者发现,市民们最关心地是,如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治理效果不反弹。对此,王科长表示,他们将会继续督促市中区公安分局加强管理,把拟实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十一黄金周就要到了,每年长假期间,市驻地大型商场、超市门前停车费乱涨价的事情屡见不鲜,少数人损人利己的做法不仅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而且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市民们在谴责看车人利欲熏心的同时,也在期待着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的有所作为。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能以这次整顿行动为契机,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规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确保治理效果不反弹,达到长治久安的效果。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我们拭目以待!
相关链接: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规范月饼价格,大力整治交通旅游价格秩序,严惩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规范节日市场秩序,保持价格基本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植物油和肉、禽、蛋、菜、奶及其食品制成品,以及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旅游服务、景点门票和药品、医疗服务等的价格和收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启动相应层级的应对预案,妥善处置。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全天候畅通,“十一”假日期间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热情为民服务。
枣庄华润苏果购物广场停车遭遇"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