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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暴力!枣庄职业学院两女生宿舍中打人

2015-06-23 10:09: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袁鹏

近日三段持枣庄口音女生打人的视频出现在网络上,引发关注,21日枣庄警方表示已查明该事件确实发生在枣庄,由于嫌疑人年龄尚小,拟对此事做调解处理。

  本报枣庄6月22日讯(记者 袁鹏) 近日三段持枣庄口音女生打人的视频出现在网络上,引发关注,21日枣庄警方表示已查明该事件确实发生在枣庄,由于嫌疑人年龄尚小,拟对此事做调解处理。

  从网络上传播的三段视频中记者看到,三段视频均是在一间有多张上下铺床位的宿舍中录制。打人者为一名穿牛仔短裤的女生和一名穿运动服套装的女生,两名打人者和两名被打者看起来年龄都不大,约是十几岁的样子。

  在第一段视频中,一名打人者靠近一名穿白衣的女生,用手一下一下地摸白衣女生的脸,并数着“这样一下、这样两下”,当数到第三下的时候突然用力,变成了一记耳光打到了白衣女生的脸上。白衣女生向后退了一下,但并没有反抗。第二段和第三段视频中,则记录了打人的两名女生从门口拽过来了一名刚洗完头的紫衣服女生,打人者用手拽住紫衣女生的头发并说:“过来,拽头发还不过来!”这名紫衣女生随后也被打了一个耳光。

  对于这一事件枣庄市公安局方面表示,6月12日的时候高新公安分局兴仁派出所首先接到了相关报警,称有人被打了。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了事发地点枣庄职业学院,了解了情况。经过调查,被打者是枣庄职业学院的学生,打人的两名嫌疑人则非本校人员。事件起因是学生李某和外校的女生孙某(16岁)、李某茹(17岁)有一些琐事上的纠纷,当天孙某和李某茹找到了李某的宿舍,李某被打了耳光。随后孙某又因为琐事对隔壁宿舍的李某秀进行了殴打,打人之后两名嫌疑人离开了现场。

  警方表示,对于这一事件警方进行了调查取证。打人者和被打者双方家长也进行了沟通,已经达成了谅解。在这种情况下警方考虑到违法嫌疑人孙某尚且未满16周岁,李某茹则年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拟对此事做调解处理。同时警方责令打人者家长加强看管和教育,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这一事件也在网上引起了很多的讨论,市民刘先生表示,这个年龄的小孩打架倒是不新鲜,但女生这么暴力的确实很少见到,值得引起社会关注;还有的市民则认为,对于这样的孩子要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还是需要关怀和引导,让其回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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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与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有详细的划分规定: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3,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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