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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揭牌成立

2014年02月10日 17:59作者:来源:大众网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我市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和沟通协调、纠纷调解机制,多渠道地解决保险合同纠纷,12月25日上午,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人寿枣庄分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了“枣庄市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成立暨揭牌仪式。

  大众网枣庄讯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我市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和沟通协调、纠纷调解机制,多渠道地解决保险合同纠纷,12月25日上午,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人寿枣庄分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了“枣庄市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成立暨揭牌仪式。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兼秘书长杜林,枣庄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黄孝华,各会员保险公司分管领导和理赔部门负责人及市保险协会秘书处有关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会议集体学习了《枣庄市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管理办法》,对《管理办法》中的重点章节、条款作了说明;市保险业协会会长兼秘书长杜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黄孝华共同为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揭牌。

  黄孝华秘书长在揭牌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近年来,市保险行业协会不断强化维权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及时解决保险消费纠纷,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各保险公司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多措并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同时,随着保险业的迅速发展,消费者在保险方面的投诉也逐年增加,主要反映在产险理赔、寿险销售误导和消费者与保险公司自我调解难等情况。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探索消费维权途径,在全省率先成立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这不仅能够公平、公正地调解保险合同纠纷,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保险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是适应市场需求,树立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做大做强的明智之举。

  黄秘书长最后强调,“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的褒奖”,希望全市保险业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诺践诺,加强自律,努力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赢得企业的发展壮大。

  杜林会长就维权服务站和会员公司下一步如何协调开展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对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的认识。建立多渠道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是当前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需要,要增强做好合同纠纷调解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像抓业务发展一样做好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及时化解保险合同纠纷。二是要切实履行好各自公司对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要严格遵守《保险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的相关规定,从基础工作做起,从源头上抓起,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要加强员工学习培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以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的成立为契机,加强对员工和业务员保险法律规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保险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法制观念。同时要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引导客户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努力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四是要充分发挥好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的作用。要借助维权服务站这一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对接职能,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维权服务站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发挥好职能作用,为会员公司和保险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

  杜会长最后强调,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的成立是协会为会员公司搭建的处理合同纠纷新的服务平台,相信有市消费者协会的具体指导和鼎力支持,通过各会员公司的共同努力,维权服务站一定能够在为维护保险合同双方权益,化解行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杨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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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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