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5210000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聚焦

上海将地铁逃票纳入个人征信:逃票不能当公务员

    2013-10-31 13:37:00作者: 吴天长来源:北京晨报

因为地铁逃票造成个人诚信不良记录,或许将导致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当教师、不能进入大企业工作。上海将地铁逃票纳入征信记录,让逃票者不仅付出经济代价,还要拿信用为其买单。

上海将地铁逃票纳入个人征信:逃票不能当公务员

  因为地铁逃票造成个人诚信不良记录,或许将导致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当教师、不能进入大企业工作。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燕爽在10月27日举行的全国首届教育伦理学学术研讨会上表示,上海正将地铁逃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有望在多领域人才选拔中使用。(10月29日《中国教育报》 )

  赞成

  有利于打造信用记录

  坐地铁逃一次票就不能考公务员、不能当教师,就会对一生都造成影响,看起来似乎是严厉了些。不过,一个连坐地铁都逃票的人,让他去当公务员掌握公权力、当教师去为人师表,谁能放心?

  人无信不立,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并伴随一生,这是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在一个有着完善个人信用制度的国家,人们一旦有信用污点,在生活中会处处遇到困难,可能会遭到整个社会的拒绝。我国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应该“具有良好的品行”,逃票显然不能算是良好的品行。可以说,“逃票不能当公务员”,应该是建立征信系统的应有之义,如果逃票被记录在案还能做公务员,建立征信系统有什么用!

  有一则故事大家耳熟能详:一位德国人闯了红灯,没过几天,保险公司的电话就到了,通知他的保费明天开始增加1%。没过多久,他的太太告诉他,银行突然通知他们的购房分期付款,由15年改成了10年;他的儿子从学校回来告诉他,老师让用现金交学费,还说不能再分期付款。这个故事曾为很多人所引用。

  记得“醉驾入刑”实施之前,曾经有人担心可能让监狱“爆棚”。但事实证明,我们看到的是酒驾数量的急剧减少,而不是入狱人数的大量增加。“逃票不能当公务员”不会造成很多人因此而不能考公务员,只会使逃票的人越来越少。制定严厉的规则,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预防。只要让市民知道逃票付出的代价足够高昂,自然就会打消其逃票的冲动。

  很多时候,国人之所以违反规则,是因为付出的代价太小,以至于把违规当成了习惯。把个人生活中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系统,并且和其他利益相关的社会生活联动,有益于形成整体遵规守纪的环境。只有每位公民都像鸟儿爱惜羽毛一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这个社会才会健康有序。

  刘昌海

  诚信是力量也是财富

  逃票,在很多人习惯思维中都属于无伤大雅的小瑕疵,甚至恶作剧似的小动作,不足为奇。现在一旦与职业、工作挂钩,便非常不习惯,认为是小题大做,矫枉过正。

  其实不然,曾经有个故事被国内媒体广泛转载:某留学生成绩优秀、自信满满,应聘跨国大公司,前面考核均已通过,唯独在最后调查其信用记录时,发现有三次搭乘捷运逃票的记录,于是被拒绝。并且公司肯定地说,“在这个国家甚至整个欧盟,你找不到雇用你的公司。”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倘若我国地铁逃票也有如此严重的后果,相信没有这么多人敢群起模仿之。

  《论语·为政》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日本的松下幸之助也有一句名言: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可见古往今来讲求信用是为人立世之本。公务员、教师等职业的特殊性决定其应该比一般人更严格地履行一般道德义务。当逃票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行为,就需要加大违规成本来加以规范,纳入征信记录便是一个有效举措。

  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地铁逃票轻而言之减少了地铁收入,影响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重而言之损害公共利益,破坏传统道德,败坏社会风气。据报道,上海地铁每年有20万人次逃票行为,用疯狂逃票来形容毫不为过。

  上海将地铁逃票纳入征信记录,让逃票者不仅付出经济代价,还要拿信用为其买单。“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地铁管理机制,将强烈遏止失信者在升学、就业、信贷、生产经营、个人消费等方面的“逃票几率”,倡导诚信正直的品格和良好的信用制度,必将大大增强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和道德自觉,真正做到将信用化为打击“无信”的巨大力量,化为重塑公共道德的无形“财富”。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10-31/5444971.shtml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本文相关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