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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丰源热力公司要求住户签十年合同引质疑

    2013-10-25 13:39:00作者: 刘婷婷来源:齐鲁晚报

供暖季临近,供暖前热力公司与用户之间,要完成一项重要的手续,就是签订供热合同。24日记者获悉,台儿庄区丰源热力公司,要求与用户一次签订10年供热合同,针对这一规定,用户纷纷表示不合理。

    本报记者 刘婷婷
  供暖季临近,供暖前热力公司与用户之间,要完成一项重要的手续,就是签订供热合同。24日记者获悉,台儿庄区丰源热力公司,要求与用户一次签订10年供热合同,针对这一规定,用户纷纷表示不合理。
    一签就是十年的,用户认为不合理
  要想通暖,就必须签供热合同,而一签合同就是十年,用户想不明白了,难道不签十年合同就不给供暖?
  针对用户的疑惑,台儿庄丰源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公司并没有这一规定,如果用户不想签订这一合同,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不与公司签订供热合同,向其他热力公司要求供暖。面对这样的解释,金贵家园小区的徐先生表示非常不理解。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供热合同应该一年签订一次,因为每一年的供暖价格和时间等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这样合同就容易发生变更,一次签订十年时间,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带着用户的想法,记者联系到,台儿庄区燃热办的王主任,他表示,现在供热合同上都已经明确规定,如果供热合同上的供热价格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以变更后的价格等标准为规定,合同上的原有规定就不再生效。
  既然这样,那为何还要签订十年合同,岂不是增加工作负担,一旦发生变化,不还是要重新与用户签订合同吗?面对用户的质疑,王主任表示,签订十年供热合同确实有些不合理;而不签订十年合同,就不予供暖的说法,王主任称这是不可能的,更是不合情的。丰源热力公司应尊重用户的意见,积极与用户协议,签订合理的合同日期,不应该让用户产生不签十年合同就不给供暖的疑惑。
    到底该几年一签,燃热办也说不清楚
  那么,供热合同应该签几年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枣庄市燃热办,燃热办的甘主任表示,关于供暖合同的规定,已经下放到各区(市),由各区(市)供热部门自己负责。
  市中区燃热办于主任告诉记者,供热合同没有规定具体年限,初次签订时间一般为3年,期间也可对其进行更改,对于供热合同是否一次要签订十年的规定,于主任表示并不知情。为何丰源热力公司要求与用户签订十年合同?台儿庄区燃热办王主任表示,对于这一规定,他并不清楚,并表示供热合同是由热力公司自己定制。
  随后,记者联系到台儿庄丰源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李女士,她表示为了方便存档客户资料,才与用户签订十年合同。存档用户资料和合同年限有关系吗?面对这一问题,李女士表示这是公司规定,只要需要供暖,就须签订十年供热合同。台儿庄区金贵家园用户张先生表示,感觉这就像一个霸王条约。

    原文链接: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31025/ArticelZ02002FM.htm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郭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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