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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人均公共绿地要超8.5㎡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从现在开始,在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和高新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大众网枣庄7月17日讯(记者 孟令洋)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从现在开始,在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和高新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据了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8个大项,40个分项。枣庄市政府要求在逐项逐条落实好10项基础条件的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考核要求,重点解决我市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0项基础条件为:建成区内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 天;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有爱国卫生管理规范性文件,有独立设置的爱卫会办公室;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近3年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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