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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2014-11-25 21:07:00来源:浏览作者:李明

11月21日至22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会议在德州、聊城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分三组对德州、聊城两地12个派驻基层检察室进行了现场观摩,集中观看了全省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纪实电视专题片《开辟法律监督新天地》,听取观看了德州、聊城两市检察室工作汇报和专题片汇报。

  11月21日至22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会议在德州、聊城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强调,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持之以恒、再接再厉,进一步建设好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作出新贡献。
  吴鹏飞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规划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高检院专门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省委召开十届十次全体会议,从七个方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了部署。全省检察机关要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使检察工作始终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符合,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相同步。
  吴鹏飞指出,从全省情况看,556个派驻检察室在齐鲁大地立住了脚、扎下了根、结出了丰硕果实,展现出生机勃勃、昂扬向上的强大生命力。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发挥了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的独特作用;三是法律监督逐步拓展,彰显了特色鲜明、特点突出的检察属性;四是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凝聚了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发展动力;五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搭建了历练成才、建功立业的一线平台。
  吴鹏飞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提出的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丰富派驻检察室建设的内涵和外延,拓展派驻检察室发挥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全面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派驻检察室工作要适应新常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扎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依法加强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必须全面加强改革创新。二是服务大局要推出新举措。要探索打造“乡村检察室”、“渔业检察室”、“环保检察室”、“产业园区检察室”等个性化检察室,以特色法律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和区位发展;要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受理、有效调处机制,力争把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派驻检察室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自觉。三是保障民生要迈出新步伐。要就地开展诉求受理、法律救助、困难帮扶等工作,认真落实“五进两服务”大走访长效机制,加大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力度,使群众由衷感到通过派驻检察室就能够依法维权。四是法律监督要有新进展。要有限有序有效地向前推进,加强对“两所一庭”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加强协助配合查办和预防基层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开展检察宣告工作。五是信息化建设要达到新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派驻检察室的科技投入,配齐配好各类信息化硬件设施;进一步强化“应用至上”的观念,围绕需求开展信息收集、围绕实战开展资源整合、围绕应用开展研发创新,建设“货品”琳琅满目的“信息小超市”;进一步探索建立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和QQ群于一体的派驻检察室网络检务平台,更加方便快捷地服务基层群众;进一步严格派驻检察室信息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六是队伍素质能力要再上新台阶。派驻检察室要全部设立隶属于派出院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加大争取事业编制和选用辅助人员工作力度,不断壮大派驻检察室队伍;要强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把派驻检察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主体责任。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分三组对德州、聊城两地12个派驻基层检察室进行了现场观摩,集中观看了全省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纪实电视专题片《开辟法律监督新天地》,听取观看了德州、聊城两市检察室工作汇报和专题片汇报。
  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会议。
  聊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到会致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作会议总结。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立军主持会议。省检察院领导、副厅级检察员;各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文:李明 摄影:黄莹)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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